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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理、中止审理、休庭的区别

休庭是法庭审理程序的暂停,以便庭审人员休息或进行合议或出现其他情况时适用的一个程序。而闭庭的意思是指庭审程序的结束,一旦宣布闭庭,庭审就结束了。



延期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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