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如何写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如何写

一、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如何写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 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从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20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 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

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

二、吉林省有关侵害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发包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赔偿:

(一)擅自变更承包期限的;

(二)擅自发包农村土地的;

(三)擅自收回土地承包经营者土地的;

(四)强迫、阻碍土地承包经营者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五)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生产周期没有结束强行收回的。

第四十一条 侵占、挪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费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并对责任人处以侵占、挪用金额1至2倍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给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承包经营者造成经济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范本主要含括七个部分,具体分为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农民在承包土地时,一定要将双方权利义务写明,切勿遗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对照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应内容,咨询当地律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吗
    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吗一、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


·日照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日照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有哪些?日照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思路框架基本形成:将按照“土地确权、两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价值显化、市场运作、利益共享...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土地房屋征收协议如何约定赔偿?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土地房屋征收协议如何约定赔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土地房屋征收协议约定赔偿的标准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以高速公路施工图为依据,以业主单...


·安徽省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规定是什么?
    安徽省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合肥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户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征地补偿标准,都切实的考虑到了实际的征地情况,合肥也根据实际要求和老百姓的切...


·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大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在我国,政府在许多的地方开始征地进行征地拆迁。这么做的目的其实是为了让我给更快的步入现代化城市,是一项惠民政策,但是很多时候征...


·云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云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


·租地和承包地有区别吗?
    租地和承包地有区别吗?1、权利类型不同租赁权是一种使用收益权,即承租人依租赁合同,在租赁物交付后对租赁物享有的为使用收益目的所必要的占有权的总称。即土地...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一、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由于没有公布最新政策,因此,2017年江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和流程仍然沿用2014年出...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未备案有效吗?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未备案有效吗?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