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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立案标准、判刑依据(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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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基准刑确定】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足5000元的,量刑基准为罚金刑、管制刑;5000元的,量刑基准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8000元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诈骗数额在8000元以上部分,每增加12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的量刑基准为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量刑基准为拘役刑;10万元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额每增加4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准刑确定】
个人合同诈骗4万元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5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基准刑确定】
个人合同诈骗20万元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十年。
个人合同诈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且具有第八十六条情形第(一)至(八)项之一的,诈骗10万元,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十年。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每增加15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3万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基础上,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有期徒刑的,分别增加三个月、六个月、一年确定基准刑。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数据,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它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它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十)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以各种欺骗手段,收取他人财物的;
(十一)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进行诈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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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累犯,是不是一定要加重处罚吗?
累犯是应当从重处罚,但不可以加重处罚。累犯是指不断犯罪的罪犯,比一般的罪犯对于社会的危害性也会更大。累犯从重处罚,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法定量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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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确定我省诈骗犯罪数额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2011年7月26日苏高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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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苏高法发[199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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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犯罪能否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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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19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本罪的立案标准根据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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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的通知1993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关于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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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的犯罪数额认定
1.一般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中是否把犯罪全部数额作为各个共犯定罪量刑的依据,我国刑法学界存在不同观点,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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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上诉不增加或加重附加刑”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关于刑事第二审判决改变第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后能否加重附加刑的批复》,明确指出,刑事二审改变一审认定罪名的,不能增加适用附加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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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型传销活动的刑事责任
以传销为名骗取财物的行为,完全可能构成诈骗犯罪(主要是集资诈骗罪)。一方面,不法分子在集资诈骗的过程中采用传销的模式诱骗他人钱财的案件并不少见;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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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我省执行抢劫、抢夺、聚众哄抢、敲诈勒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1998年7月16日苏高法发[1998]14号各市县(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确定我省执行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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