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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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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房承租人之间以无偿或有偿方式互换公房承租权。公房承租权互换限于使用权和使用权之间,公房承租人之间以结算差价的方式互换承租权,也就是说,双方在住房面积、位置、结构、朝向、设施、成新、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差异,由交换一方向另一方给予适当的货币补偿,补偿数额由双方自行议定。
2、公房承租人以公房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公房承租权交换住房产权,即承租人可将公房使用权作价,通过补差价的方式购买私房、商品房。取得原公房使用权的私房主或开发商成为新的承租人,原公房性质不变。
3、公房承租人有偿转让公房使用权。公房承租权直接转让,指的是公房承租人可将其公房使用权直接转让给他人,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议定。承租人转让其公房使用权后,取得相应价款;受让方购买到公房使用权,成为新的承租人,原公房性质不变。
4、公房转租。即公房承租人将其承租的公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使用。在租赁期限内,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转租双方可协商议定转租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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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的管辖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民事诉讼解释第28条等,房屋租赁合同案件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当事人不能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合同中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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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可否以承租人拖欠租金为由采取停水电措施?
现行法律并未对此进行明确规定。虽然民法典第944条第3款,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有观点认为,实践中,有些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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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各种情形的处理
在房屋租赁期满以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房租租赁问题重新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对房租等条件都没有做出变更。那么,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双方签字以后生效,对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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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对合用部位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公有房屋的合用部位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承租人有共同使用权的天井、晒台、园地、灶间、卫生间等部位。承租人对合同部位的使用产生争议的,出租人应当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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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对于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房屋租赁,应当区分两种情况:(1)属于《消防法》第11条规定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的,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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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中的保证金、押金性质
保证金并非法定的违约责任类型,具体内容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也并非所有的保证金都属于约定的违约责任。保证金约定的不同内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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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还需要支付房租吗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但是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需要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占有使用费参照双方约定的租金计算。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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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卖房,房客有何权利?
(1)房主出卖其租住房时,房客对此享有优先购买权;(2)房主出卖出租房,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房客;(3)房主未按规定出卖出租房时,房客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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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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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租房屋为名出租划拨土地的合同无效
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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