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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

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应当是指劳动者应发工资,而不是到手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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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因此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司法解释第15条虽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但是,该解释的核心点是“拒不支付”。起草者认为“拒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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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25年,离职补偿算25个月还是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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