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价值评估的情况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

1.实际发生的应急处置费用或治理、修复、恢复费用明确,通

过调查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可以获得的,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

2.突发环境事件或排污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直接经济损失评

估,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失赔偿范围
    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一)预防措施费用,即为减轻或者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生态恶化、自然资源减少所采取合理应急处置措施而发生的费...


·单位治理成本的确定
    单位治理成本的确定:指工业生产企业或专业污染治理企业治理单位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或单位特征污染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能源消耗、设备维修、人员工资、管理费...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
    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予以判决:(一)实施应急方案以及为防止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采取合理预防、处置措施发生的应急处置...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支出范围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主要用于该事件的生态环境修复,不可修复或无必要修复的,可统筹用于其他生态环境损害事件费用支出或其他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资金原则...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起诉
    原告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本规定并提交下列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一)证明具备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原告资格的材料;...


·什么是生态环境损害?
    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的...


·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价值评估的情况
    虚拟治理成本是按照现行的治理技术和水平治理排放污染物所需要的支出,是基于源头治理提出的方法,与基于污染物排放到环境中计算受损环境恢复费用的环境恢复成本...


·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价值评估的情况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1.实际发生的应急处置费用或治理、修复、恢复费用明确,通过调查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可以获得的,不适用虚拟治理...


·污染物排放量的确定
    污染物排放量的确定:对于废物或废液倾倒和违法排污类事件,污染物排放量一般通过现场排放量核定、嫌疑人询问、生产或运输记录获取;对于突发环境事件,通...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举证
    原告主张被告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就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一)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或者具有其他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情形;...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