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房屋买卖中违约金过高,是否可以调整?

1. 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3.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违约方要求调低时,依据民事法律的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应当由要求调整违约金的违约方负举证责任,但违约方要举证证明向对方的损失,有一定的难度:从客观上讲,要想证明合同相对方签订合同的真正目的、违约后的连锁反应及真实的损失情况等,违约方是不可能完全了解的,增加了违约方的举证难度;从主观上讲,违约方举证的损失越多,其承担的违约金就越多,对己不利,所举证证明的损失越少,对己越有利,若只根据违约方的证据作为调整违约金的依据,显然是不公正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先将违约方所举的证据作为初步证据,若守约方没有异议,可依据违约方的证据调整违约金,若有异议,举证责任转移给守约方,限期举证,通过合理分配双方的举证责任,揭开因违约所造成实际损失的真正面纱,从而确定违约金是否在合理范围。

4. 签订合同后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如果违约后不支付违约金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

5. 尽管目前没有专门针对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规定或解释,以上两条规定均体现了这样的原则,即违约金的调整标准既要以弥补当事人的损失为基准,又要体现一定的惩罚性,但违约金毕竟是一种合同的违约责任,其惩罚性不能完全等同于侵权的惩罚性责任,违约责任应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均衡,应考虑公平原则,因此,法官在行使调整的自由裁量权时应体现此双重性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当事人为抚养拐骗儿童是否构成犯罪
    当事人为抚养拐骗儿童是否构成犯罪?以抚养为目的买卖婴儿是犯罪行为,拐骗儿童罪量刑,应按《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


·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提出什么经济补偿?
    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提出什么经济补偿?一、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提出什么经济补偿提出精神损害的经济补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


·女性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几种
    女性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几种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配偶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么
    配偶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么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


·起诉离婚另一方找不到人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都出庭支持诉讼,不然就无法查清楚夫妻之间的情况。但现实中,却有可能出现找不到另一方人的情况。那通常起诉离婚另一方找不到人...


·一方不让探望子女应该怎么处理
    一方不让探望子女应该怎么处理首先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协商。毕竟,父母都应当为孩子的幸福着想,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可能会导致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疏远...


·法院判几次会强制离婚
    法院判几次会强制离婚符合条件的,起诉二次基本上法院会判离。1、如果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次也可以离婚;若第一次被判决离婚,半年后再起诉,第二次基...


·星期六可以办离婚证吗?
    星期六可以办离婚证吗不可以的,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


·重婚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
    重婚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一、重婚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重婚罪属于继续犯,不是状态犯。以下罪名属于继续犯:1、侵犯自由的犯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


·重婚罪拘役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当中我们常说的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在我国实现的从来就是一夫一妻制,因此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人重婚的话,那么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婚姻法,...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