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不愿继续履行合同,能否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单方解除?
www.nj64.cn
1.违约方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2.但是,在一些长期性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形成合同僵局,一概不允许违约方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合同,有时对双方都不利。
3.在此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违约方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1)违约方不存在恶意违约的情形;
(2)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显失公平;
(3)守约方拒绝解除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4. 出租人坚持不解除的,考虑到承租人不愿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该义务性质又不宜强制履行,租赁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法院可以直接判决解除租赁合同,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出租人收回房屋、当事人起诉或判决生效之日等时间合理确定合同解除的具体时间。
5.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的,违约方本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能因解除合同而减少或者免除。
6.《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虽然这仅是一个债权债务合同,但原则性是涉及其他民事合同的。而且,《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就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但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首要方式还是继续履行合同,只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才能选择一并追究违约责任。这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中也有体现:“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就是说,法律强令当事人履行合同本身就是一种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补救措施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夫妻打离婚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夫妻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可能会需要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这样可能打官司的胜算要高一些,但需要注意请律师打官司,律师是会收取一定费用的。那到底夫妻打离婚官...
·
关于小孩的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
关于小孩的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
·
离婚财产子女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子女怎么分配?离婚财产原则上由夫妻双方平等分配子女没有参与分割的权利,子女的抚养权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后确定。(一)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夫妻...
·
一、离婚案分割财产代理意见由几部分组成?
一、离婚案分割财产代理意见由几部分组成?离婚案分割财产代理意见由四部分组成,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
·
离婚给孩子抚养费公证必要性:
离婚给孩子抚养费公证必要性:离婚给孩子抚养费公证必要性这一方面来讲,法律并未规定离婚协议需强制性公证。所以看双方意愿和想法进行考虑。 离婚协议可...
·
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
·
网站域名备案需要准备什么 大家都知道,国内域名都是需要备案
网站域名备案需要准备什么您都知道,国内域名都是需要备案的,只有先进行了备案才能从事相关的商业工作。但是,您知道网站域名备案的一些流程吗?很多人会不太在...
·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得到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得到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
·
离婚不离家属于重婚吗?
离婚不离家属于重婚吗?离婚不离家不属于重婚,重婚是已经与他人存在婚姻关系却进行在结婚的行为,即与两个人存在两个婚姻关系。离婚的状态并不是属于存在婚姻关系...
·
夫妻离婚给抚养费要怎么给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因而在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时,离婚后的父母可以选择不同的给付方式。但是无论是何种给付方式,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当事人都...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