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恶意损害国家利益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www.nj64.cn
1. 在征地拆迁中,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是至关重要的一步,一般情况下,双方一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就意味着认同此协议,想要撤回就比较困难了。因为,已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得随意变更,不过,根据所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效力,可分为有效拆迁补偿协议和无效拆迁补偿协议。
2.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不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拆迁行为是违反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上诉人南京六合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区公司)、南京民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望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黎国友、许翠芳、黎晓飞、刘晓玲以及原审原告袁德松、郭升霞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2017)苏0116民初815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4月1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5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新区公司和民望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韩业人才,被上诉人黎国友、许翠芳、黎晓飞、刘晓玲及原审原告袁德松、郭升霞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侯宗荣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六原告与两被告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和安置协议是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本案中,黎国友为了将多余的拆迁安置房转让给袁德松、郭升霞,而直接将袁德松、郭升霞列为被拆迁人,以避免安置房办理初始产权登记后再转让所产生的二手房交易相关税费。由此可见,该加名行为的目的是逃避国家税收,损害了国家利益,故此加名行为无效,袁德松、郭升霞不享有本案的拆迁安置权益。
6.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新区公司和民望公司在未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形下,对涉案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由此与被上诉人黎国友、许翠芳、黎晓飞、刘晓玲以及原审被告袁德松、郭升霞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该协议的性质应当认定为协议拆迁。原审认定袁德松、郭升霞不应作为被安置人,袁德松、郭升霞并未提起上诉,本院予以维持。拆迁补偿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内容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双方均应按约履行各自的义务,原审法院据此判决新区公司、民望公司按照协议交付安置房屋并给付相应的过渡费,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有两个孩子抚养权都要法律如何规定的?
对于离异家庭来说,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可能是最重要的,对于子女的抚养权,离异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就需要法院进行判决了。判决之后,没有去的...
·
夫妻离婚取证的方法有哪些
离婚取证的方法有哪些1、当事人自己取证。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证据都由当事人自己取证。自己想要什么,就要举出家庭或者对方有什么的证据。比如,自己想要分得...
·
过错方起诉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夫妻中不管哪一方其实都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通过这种方式来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而实践中,即使作为过错的一方起诉离婚虽然得到允许,但也是要满...
·
请律师打个离婚诉讼多少钱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请律师来打离婚官司可以说已经成为了离婚夫妻的常态,虽然法律中没有强制性要求诉讼离婚必须要请律师,但当事人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也愿意...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要求无论是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要求无论是什么性质的单位,都必须为所在公司的员工购买五险,至于公积金则可以选择购买。大多数人对于五险一金的购...
·
夫妻离婚之后能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吗
有的人担心离婚之后再婚会受孩子的影响,同时也不愿意在离婚之后抚养孩子,因此就萌生了想要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念头,将孩子的抚养全部交给对方。但从法律角度来看...
·
女方离婚可以提出哪些赔偿
女方离婚可以提出哪些赔偿一、女方离婚可以提出哪些赔偿?女方离婚可以提出哪些赔偿的这个问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的,如果男方没有任何重大过错,女方就不...
·
离婚自愿不要抚养费离婚后还可以索要吗?
在孩子还不具备独自生存的能力之前,夫妻双方都有承担孩子抚养费的义务。当孩子的父母离婚时,不管抚养权归谁,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依然要为孩子支付抚养费。但...
·
两年自动离婚诉状应该怎么写?
两年自动离婚诉状应该怎么写?两年自动离婚诉状的书写必须要清晰的记载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起诉离婚2年以后自动离婚是没有这个法律规定的。离婚纠纷建议协商解决...
·
父母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
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此时并不需要父母实际领取了结婚证或者提供结婚证。因此,现实中有的人问没结婚证抚养权怎么判,其实与一般情况下处理抚养权问题是...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