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动合同续签二年可以吗
www.nj64.cn
我们都知道,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的。但是续签多久,大多数人对此并不清楚,有人问我们,劳动合同续签二年可以吗?这个问题,我们做出了解答,请阅读下文。
一、劳动合同续签二年,可以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劳动合同的续签时间做出强制性规定,当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就可以续签劳动合同,无论续签多久都行。因此,劳动合同续签二年,是可以的。
二、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当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多久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而定。但是要注意,续签劳动合同是不得约定试用期的。要是你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登陆网站咨询在线的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在我国利尔化工辞职后不能再入职吗?
在我国利尔化工辞职后不能再入职吗?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重新入职的,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就可以。当然,如果原来在该单位工作时的表现不好,或者辞工时...
·
离职员工窃取公司客户资料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吗
离职员工窃取公司客户资料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吗?离职员工窃取公司客户资料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客户资源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通常情况下,客户信息还包括交易产...
·
公司倒闭员工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倒闭员工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一、公司倒闭员工赔偿金规定如果企业倒闭,员工遣散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计算支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
·
用人单位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劳动者加班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包括主动加班和安排加班,而安排加班一般就是指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单...
·
工程上纠纷回复函模板?
工程上纠纷回复函模板?随着住房需求不断上升,人们对工程的热衷度也不断上升,纷纷投入工程建设、软硬件安装等,随着工程参与率的不断提升,工程上纠纷量也不断...
·
在我国单位犯罪会处罚员工吗?
单位犯罪的本质也没有您想的多么的复杂的,应该说单位犯罪就是通过单位的名义,而且所有的违法所得都是归单位。通常单位犯罪涉及到的犯罪资金跟犯罪手段都是非常...
·
一、公司签劳动合同不给职工怎么办?
一、公司签劳动合同不给职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
·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标准是多少?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
·
没有工伤认定能做工伤鉴定吗
没有工伤认定能做工伤鉴定吗1.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
·
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应该怎么样进行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科
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应该怎么样进行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科技的进步,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也被越来越广泛地意识到。那么,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到底应该怎样进行...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