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交纳

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交纳

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大部分犯罪嫌疑人都会选择以交纳保证金的方式取保。然而,这个保证金在日后通常是会退还的。不过您知道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交纳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注:

严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

6、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注明。

7、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逮捕。

注:

1、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

2、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3、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4、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

5、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6、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7、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的,依照本规定关于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程序办理。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日后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时候才会退还保证金,并且是全数退还,不过要是有违反规定的行为,那么就要扣除一部分保证金。希望我们整理的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包括哪些情形?
    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包括哪些情形?1、仅造成当事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轻微伤依据《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执行;2、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以下案件;3、...


·在交警部门查处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轻微交通事故占的比例很大,对
    在交警部门查处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轻微交通事故占的比例很大,对于这样的情况,为了不不耽误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交警应该尽快的处理,在程序上面可以快速处理。...


·交通事故由谁来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不管是造成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的,此时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之后,就需要根据对此次事故承担的责任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那一般交通事故由谁来...


·车祸家属的误工费时间怎么确定?
    车祸家属的误工费时间怎么确定?误工费是针对伤者即当事人因肇事产生的误工损失,亲属因照顾父母产生的误工损失不叫误工费,而叫护理费,这两项费用以及医药费、伙...


·逾期交房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交易中任何一方违约的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在购房活动中,若开发商违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怎么承担呢...


·投诉校车超员的法律规定应该怎样进行?
    投诉校车超员的法律规定应该怎样进行?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十分的清楚,车子的载客量是一定的,如果超员驾驶存在着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性。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


·公司法对股东与公司交易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对股东与公司交易的规定有哪些?一、公司法对股东与公司交易的规定有哪些?转让的限制。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份的限制。根据我国《公司法》...


·交通事故出院后护理费还赔偿吗?
    交通事故出院后护理费还赔偿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


·交通事故误工费替代费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替代费的相关依据是什么?1、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


·因为酒驾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大家在身边或者新闻上会经常见到。酒
    因为酒驾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您在身边或者新闻上会经常见到。酒驾对我们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都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酒驾的惩罚力度,而且我...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