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当您的亲属和朋友因犯罪被刑事拘留并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就应该需要了解被刑事拘留后应该做些什么。了解这个程序对当事人是更有利的。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给您一一解答。

一、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第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您亲友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话,依据法律规定,传唤或拘传一般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或拘传变相羁押。若是是刑事拘留了,除三类案件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外,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或单位。

第二、近亲属有知情权。无论是电话通知还是邮寄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您可以向办案人员了解涉嫌罪名以及关押看守所地点等等具体情况。

第三、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依据现有法律,家属或朋友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开庭才能见到。这期间,只有委托律师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师可以进入看守所了解下列情况:您的亲友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被同监所的犯人欺负或虐待、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了解涉案罪名与案件相关情况、反馈家人朋友的挂念与希望知道的情况、以及其在里面的状况、代为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或控告等等。

无论对亲友还是对被抓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第一时间找律师介入最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

二、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执行拘留的人员在必要时,可以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无法通知的情况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等等。

三、刑事拘留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拘留的对象应当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为37天。

以上就是由我们为您整理的,被刑事拘留了应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我们还在上文中为您介绍了刑事拘留的程序和内容,如果还有对此专题不太了解的朋友,可以通过登录网站进行咨询了解。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打架斗殴的情况很多,稍有不慎,造成他人轻伤的后果,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很明显,构成了犯罪的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根据我国《刑法》...


·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提到非法经营罪,相信您都曾听说过,这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一种犯罪。实践中,对于非法经营的行为,只有先做出了认定,了解清楚其构成要件的内容,之后才能定罪处...


·刑诉法三十七条包括什么
    一般来说,在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人通常会聘请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刑事诉讼法亦对刑事案件诉讼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其中对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作了相关的规定,刑...


·刑事案件证人作证能起到什么作用
    刑事案件证人作证能起到什么作用一、刑事案件证人作证能起到什么作用?(一)证人出庭作证,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打击犯罪活动证人能够向司法机关提供有关案情...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在刑事犯罪当中,就犯罪形态来见可以有多种情况,包括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而其中在犯罪既遂的情况下是严格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来追究刑...


·诽谤罪定罪的证据有哪些?
    您常常在媒体上看到以诽谤的理由引起的官司,我们在日常生活里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诽谤会对受害人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和利益损失,为了维护好自己的形象和自身的...


·量刑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量刑就是要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是要在监狱或看守所服刑的刑罚。缓刑是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是在社区服刑的刑罚。判处有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缓刑执行区别很大。如...


·诈骗罪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在生活中,被诈骗而导致巨额损失的事件层出不穷,由于科技的发展,骗子的手段也越来越多样,防不胜防。所以我们在转账,设置密码的时候要确保没有被别人看见,同...


·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是一样的吗?
    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是一样的吗?遂标准一样,有些犯罪只能是单位犯罪,既遂指的是犯罪的停止形态,指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成。但是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


·失火罪的刑法规定判多少年
    一、失火罪的刑法规定判多少年《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