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商品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从来房产都是很重要的东西,因此在进行商品房交易的时候,具体的流程要求也会比普通商品的交易流程要严格的多。那究竟商品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品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1、签订认购书。签订认购书前,售楼人员必须将房屋有关情况告知购房者,如楼书、预售许可证、何时交房等。购房者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签订认购书时,购房者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此程序非必经步骤。
2、签订预售或出售合同。如果是现房买卖,则由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出售合同。如果是预售商品房,则签订预售合同,目前本市采用的是2000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
3、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一般来说,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经登记备案的合同尽管有效,但不得对抗第三人。
4、办理交房手续。在房屋满足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条件后,购房者应根据开发商的通知及时办理交房手续,缴纳物业管理费和维修基金等。
5、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预售、出售的房屋一般自交房后90日内,由开发商代办或购房者自己办理房地产权证,即俗称的“小产证”。
二、商品房交易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查看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交定金前需明确约定
交定金前要明确房屋所在的具体位置、面积、价格、正式签订买卖合同的时间、定金的数额等,避免开发商故意拖延。
(三)签订购房合同前需明确条款
签订购房合同时要了解所购房屋的状况,同时留意查看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是否公平,了解合同解除条件、面积误差处理办法、房屋交付质量标准以及由谁保修等。对于免除开发商责任的内容或条款一定要慎重签署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修改条款。若开发商拒不同意修改,这样的房产建议市民最好不要购买。
(四)交房时一定要仔细验收
验房时,要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针对防水、管道、层高、门窗等进行检验,还可以请专门的验房师来协助验房。需要提醒的是,千万不要在没有验房的情况下直接签署任何关于验房合格的证明材料。还要注意,在接到交房通知书后,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验房,否则会被认为是默认已经验房。发现问题及时向开发商说明,并约定整改日期及到期不能整改到位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等问题。
(五)注意需缴纳的税费
一般购房需要缴纳房屋产权登记费、土地登记代理服务费、他项权利证费、契税、印花税(个人购买的免除),还有住房维修资金等。
经过以上内容的介绍,相信您已经知道商品房交易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吧,同时我们还为您带来了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要是你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解答。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误工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误工评定标准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误工评定标准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回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答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二手房交易的应注意哪些事项
    现实中,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都是需要当事人小心注意其中的陷阱,否则的话就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实际购买的房产不一样,那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是不太一样的...


·一、交通事故起诉?
    一、交通事故起诉有哪些赔偿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能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能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


·车祸误工费年龄规定赔偿标淮是什么?
    车祸误工费年龄规定赔偿标淮是什么?车祸误工费年龄规定赔偿标淮:车祸误工费按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如何赔偿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不管是否给对方实际造成了人身损害,此时多少都会耽误其工作,因此在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中就会涉及到误工费的赔偿,那到底这个交通事故中的...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出现人身伤害的的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出现人身伤害的的,受害人可以获得多少的赔偿,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的。根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


·注册了滴滴快车保险公司赔吗?
    注册了滴滴快车保险公司赔吗?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从事营运活动,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增加保费或者解除合同并返还剩余保费,投保人未...


·看具体情况定。交通事故处理期间驾驶证没有被扣留就就可以换证
    看具体情况定。交通事故处理期间驾驶证没有被扣留就就可以换证,但是需要先把违章处理完并且缴清罚款。驾驶证被扣留了就不可以换证。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的...


·汽车商检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汽车商检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商检是一项行政行为,是由有关国家机关做出的,这些行政行为并不是免费的,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那么在现实生活当中,那么汽车...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