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员工福利有哪些
www.nj64.cn
我们知道,当劳动者正式进入公司工作后,公司会通过相关规定给员工享受其应该享受的福利,以此来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自己到底应该享受哪些福利,下面,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公司员工福利有哪些,详情请阅读下文。
员工福利是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员工福利一般包括健康保险、带薪假期或退休金等形式。这些奖励作为企业成员福利的一部分,奖给职工个人或者员工小组。
一、优厚薪酬
优厚薪酬包括有竞争力的工资、基于绩效的加薪、奖金以及特殊的股票奖励计划等。
1、基本工资
一旦被录用,就将获得具有竞争力的待遇。
2、奖金
员工每年将根据业绩和日常表现领取年终奖。
3、绩效加薪
根据员工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决定其是否得到加薪。
4、股票奖励
将获得实际的股票份额。
与股权不同,股票奖励能够提供任意股票价格的长期价值。
该方法除了给予员工一份相当具有竞争力的薪水外,还保证其在未来时间内可持续获得长远收益。股票奖励的分配可以根据员工的聘用期和/或年度绩效自由决定。
二、健康关怀
健康关怀包括为员工提供体检、医疗费用报销等保健福利。受益人还包括员工异性配偶或同性家庭伙伴以及子女。
1、体检
公司每年安排员工到专业体检机构进行全面体检并提供健康咨询。
2、其它健康保险
在员工的综合福利规划中还包括:员工人身保险和员工医疗保险福利。
员工人身保险:人身保险为员工提供全球24小时人寿或意外伤害保障;
员工医疗保险:员工可以报销医疗费用,受益人包括员工本人和家属。
3、健身俱乐部
公司为员工提供健身俱乐部付费会员资格,健身俱乐部涉及游泳,瑜伽,滑雪,足球,羽毛球等多种项目。
三带薪年假
带薪年假包括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病假以及志愿者服务假等多项休假计划。
1、带薪休假和年资假
员工从工作第一年开始,每年可以拥有12天带薪年假。服务满两年之后还开始享有年资假。
2、带薪假日
包括所有政府规定的带薪中国节假日。
3、全薪病假
员工每年可以有15天带薪病假。
4、志愿者服务假
为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公司给员工提供带薪假日,从事自己热爱的志愿者服务项目。
5、其他休假还包括: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
四、其他福利
1、社会保险
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3、员工协助计划
员工和员工直系亲属,在需要的时候,可以享受由专业顾问公司提供的专业个人咨询服务。
受过训练的专业咨询团队,包括辅导员、临床心理学家、精神科医生、人力资源管理顾问、财务及法律顾问,随时准备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协助员工从容地处理工作困扰或是家庭及心理问题。
由上可知,公司的员工福利包括基本薪酬、健康关怀、带薪年假以及其他福利。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规定给你享受相关福利,你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上就是我们的介绍,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
在平时的生活中,您可能都遇到过要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面解除这两种形式,其中单方面解除又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
·
桩基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桩基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桩基工程是工程上的一个术语,不论是何种工程,只要会进行施工,都会有质量标准。不仅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注意按照质量标准施工,在工...
·
不签劳动合同想走就走吗?
不签劳动合同想走就走吗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
·
国庆加班工资小时怎么算工资?
国庆加班工资小时工怎么算工资?国庆节(10月1日-3日)单位如果安排了加班,无论所在岗位是哪种工时制度,都要另行支付三倍日工资;其他几天,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
·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结束后签订的,其对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而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的妥善...
·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方法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方法是什么?我国的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在近年来越来越被您所重视,我国也在努力完善水利工程的基础建设制度,这毕竟关乎民生大计。可...
·
一、老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一、老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否可以申请仲裁?老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和单位因为工伤待遇纠纷,必须先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对社保局...
·
监理工程师挂靠的风险有多大?
监理工程师挂靠的风险有多大?一、监理工程师挂靠的风险有多大?证书挂靠能够兴起,就是在于挂靠者能够拿到一笔收入,并且不用参与挂靠企业的工作。证书挂靠...
·
辞退员工补偿是工作几年补偿几年吗
辞退员工补偿是工作几年补偿几年吗?辞退员工补偿不是工作几年补偿几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
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应该怎么样进行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科
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应该怎么样进行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增长,科技的进步,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也被越来越广泛地意识到。那么,建筑工程机械的管理到底应该怎样进行...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