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事故起诉时限是多久
www.nj64.cn
说到交通事故的起诉时限,可能很多人并不明白是指的什么,要是说交通事故诉讼时效,那么您应该就都知道了吧。法律对权利的保护也是有期限的,这就是诉讼时效,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起诉时限是多久吗?我们为您介绍。
一、交通事故起诉时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二、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一般只有在诉讼中才会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而对于交通事故来讲,造成残疾、死亡的诉讼时效为1年,但要是财产损害的话,那么诉讼时效为2年。我们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交通事故复核的内容有哪些
公安交警大队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总是避免不了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要是对认定结果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部...
·
追肇事逃逸车违章怎么处理?
追肇事逃逸车违章怎么处理?一、追肇事逃逸车违章怎么处理?追肇事逃逸车违章依旧需要按照违章的事实来处罚,但是可以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减轻处罚。1、轻微...
·
醉酒驾驶出租车致人重伤怎么判
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于酒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为负次要责任或无责任...
·
酒驾指的是喝酒之后驾驶机动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会将
酒驾指的是喝酒之后驾驶机动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的人会将酒驾和醉驾弄混,但事实上醉驾是更加严重的。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醉驾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比...
·
偷税漏税补交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补交标准是什么?对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税务机...
·
被辞退的员工公司还给交社保吗?
被辞退的员工公司还给交社保吗?工作期间单位会为员工买社保,在员工被辞退后,社保也不会再继续交了。二、员工被辞退社保有补偿吗?单位没有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
·
开车闯红灯撞了人怎么处理
开车闯红灯撞了人怎么处理?闯红灯,扣6分罚200元。如果行人没有过错,车主将负全责。根据事故损失情况。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交法院论处。不构成犯罪的但有其它...
·
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
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随着冬天的来临,因为雨雪的原因,有些人为了走进到甚至会进行逆行。所以路上的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是不断的提高了,这对我们的...
·
交通肇事赔偿范围
交通肇事赔偿范围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是需要对受害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发生了受害人受伤或死亡的情况那么承担的赔偿更多,但是还是有一个范围,那么交通肇...
·
管辖权异议受理费应交给谁
管辖权异议受理费应交给谁一、管辖权异议受理费应交给谁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能成立被裁定驳回的,应当交纳50元至100元。对于该费用的表述,因为没有统...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