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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财产律师
南京离婚财产律师提供离婚财产法律咨询、离婚财产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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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请求法院判令另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可以无条件撤销赠与。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其理由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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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名房产份额如何确定?
根据目前存在的法院判决,有支持双方各占房屋50%份额的情况,也有支持未出资一方占20%份额的情况。由此可见,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法院并不是一刀切地按一人一半来进行分割,也不是直接判决出资一方享有大部分的财产份额,而是会根据出资贡献情况,双方在处理家务、照顾子女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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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欠条离婚时是否有效?
欠条的效力应为有效,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本案涉及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对夫妻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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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起诉离婚时,要求法院将其父母在自己婚后部分出资所购买房屋判令归自己所有,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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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另一方可否请求分割增值部分
增值,就是物或权利在价格上的提升。根据增值发生的原因,可分为自然增值和主动增值两种。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质、劳动、努力、管理等无关。比如,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古董、字画、珠宝、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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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家庭共同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例如,家庭成员共同投资建造的房屋,家庭经营的工商业、农副业的收入或以共同收益所购买的财产均属此类。现在相当多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中,子女在结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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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子女尚未成年,如果产权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夫妻离婚时不能简单地完全按照登记情况将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因为,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是将登记记载的权利人推定为真正权利人的效力,分为对外效力和对内效力。对外效力是指根据物权公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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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可以无条件撤销赠与。赠与方的观点是不对的。其理由在于,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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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能不能约定谁提离婚不能得到财产?
法律上规定允许夫妻俩自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确定对共同财产的处分。并且,为保证互负夫妻忠诚义务,会在协议中约定提离婚不能得到财产。那么,要先确定该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按规定,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以下情形会被认定为无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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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婚后子女购房等出资行为性质的如何认定认定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子女只需被动消极接受赠与财产,无须作出其他积极行为。而借贷合同是双务合同,借贷人要承担返还借款的积极行为义务。故当出资行为性质不明时,将出资为借贷的证明责任分配给父母一方比将出资为赠与的证明责任分配给子女一方更符合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在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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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另一方能否起诉要回
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前提下,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婚内出轨无效赠与的财物,他人应当全部返还。夫妻双方对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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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持股的形式和离婚时的分割方法?
㈠、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即仅夫妻双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即二人公司、夫妻公司。 ⒈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均分股份。 ⒉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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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如何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
对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怎样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作出新规定:首先宜由当事人协议,同时,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问题,应当着重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提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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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之经济适用房
对经济适用房属于个入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无约定可以作如下认定: 1、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房屋属于买受入夫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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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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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的焦点
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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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房产应提供包括不动产登记信息、房地产买卖合同、房产抵押借款合同、银行还款对账单、证明首付资金来源的材料(相关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明细)等。二、车辆应提供包括车辆产权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车辆买卖合同、贷款合同、银行还款对账单、证明首付资金来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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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担保之债把配偶的存款冻结如何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一方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反对的,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担保之债的性质虽为个人债务,执行中,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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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 有必要吗?
他和她在很偶然的时候认识,她认识他的时候,她正处在失恋的痛苦里。这个时候,他来到了她的身边,有他的日子她感觉是快乐的,因为有人照顾和关心的感觉是那么的美好。 他知道她的过去。一切的一切他都是清楚的,他和她认识不久就回到了他的老家,出乎意料,他的家人都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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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债务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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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
2.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重婚违反了我国基本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违反了夫妻相互忠实的义务,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重婚主要有以下几个法律后果:(1)重婚无效;(2)因重婚导致合法婚姻解除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3)构成重婚罪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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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不能仅仅按照产权登记的情况将房屋一概认定为未成年人的财产,还应审查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子女尚未成年,如果产权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夫妻离婚时不能简单地完全按照登记情况将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因为,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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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损害,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第一,须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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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知,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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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约定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的约定财产范围时间上包括婚前和婚后,内容包括共有的和特有的夫妻财产,约定方式根据新《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为要式法律形式为。由于我国个人财产申报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夫妻约定财产制最突出的矛盾是当夫或妻一方与民事相对人发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时与民事相对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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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能认定为彩礼
不能认定为彩礼的情形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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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营房可以分割吗?
1、与军人共同居住的营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统归军委、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门归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使用和管护。根据这一规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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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证据搜集
在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几乎90%以上涉及财产的纷争,不仅对于分配的方式,而且对于夫妻财产的数额,双方的认识也大相径庭,原因之一就是一方或双方对财产进行了隐匿或转移。常见的不动产的隐匿方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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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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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增值,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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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效力如何?
一般来说,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应该由双方协商后处置,其中一方不能擅自进行处置。但是在实践中,常常出现夫妻一方隐瞒另一方,将共有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的情形,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这时候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夫妻婚后所得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如果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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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之住房公积金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根据《婚姻法》17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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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有哪些以及其解决办法是怎样的
买房子可谓是家里的一件大事,每一个家庭在进行房屋购买时都会特别谨慎,避免出现任何的差错与纠纷。然而,在实际的生活中,出现房产纠纷的事却时有发生,但很多人在房产纠纷中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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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要利息的依据合同法怎样做?
拖欠货款要利息的依据合同法怎样做?一、拖欠货款要利息的依据合同法怎么做写一份起诉状到法院,但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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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意外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意外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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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司法解释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及相关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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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侵权该如何维权?
企业侵权该如何维权?一·企业侵权的危害企业侵权责任是现代组织型社会中的重要责任类型,然而传统归责原则适用于该责任时却存在局限性。其中主观过错归责自无适用余地,而组织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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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接权——表演者的权利、义务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的规定,表演者应履行取得许可和支付报酬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
离婚财产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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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判刑了,仙桃市第一看守所还见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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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私柴油,来到家里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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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房子还是个人的名字现在在想过户到儿子名下怎么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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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过房有一多了,贷款一直没下来。。职业顾问告诉我最近会下来,我现在不想要那房子
我买过房有一多了,贷款一直没下来。。职业顾问告诉我最近会下来,我现在不想要那房子了可以退还首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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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开有实体店,想招代理,可以收取代理费吗?
我自己开有实体店,想招代理,可以收取代理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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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是申请林州002535股票一案不。
您好,您是申请林州002535股票一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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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80月份的时候,在网络结识北京万弘艾业招商部的王瑞,并且通过他了解到北京万弘
我在20180月份的时候,在网络结识北京万弘艾业招商部的王瑞,并且通过他了解到北京万弘艾业可以外发加工艾条。加工艾条是我们加工好,他们会上门回收。每条按3元回收,03号跟他签订了加工合同1号,我把加工好的给他们寄回去了。他们收到了,说我的不合格。并且不退"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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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咨询,物业费问题,物业费问题,2010年买房时物业费0.8
物业费问题,2010年买房时物业费0.8元,物业公司来了以后1元合理吗?物业服务也不到位,有照片。物业已经起诉,法院开庭后也判一元有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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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感情问题被骗了五千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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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是否是人,汽车夜间行驶在主路上,压过一个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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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配套设施延误交付的违约金索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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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个人是在桂林市第二看守所吗
看看这个人是在第二看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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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拖欠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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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纠纷,装修未签订合同、装修粗糙
装修未签订合同、装修粗糙,设计不合理。100平米的房子,仅木工费用就46000元。结算时装修方又再原46000元基础上又增加13000元的费用,这些费用未经房主同意。因此感觉上当,*烦律师同志给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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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妹18岁未婚生子独自带孩子到两岁半,两年半期
事情是这样的:我妹18岁未婚生子独自带孩子到两岁半,两年半期间男方家没有关心过问过孩子,后面因为发生家庭变故无力扶养孩子,就把孩子送去给了男方家,一开始说好了能去探望,还能接回来带两天,现在男方家不让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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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一方债务怎么清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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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给农民盖的楼房开发商没有大照有三联单、首保护吗、能证明这房子是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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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办理了公证可以单方面毁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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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陈律师,我想离婚我丈夫不签字,我该怎么办,我们己经分居二
你好陈律师,我想离婚我丈夫不签字,我该怎么办,我们己经分居二年多了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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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渗水到楼下多次忇商无果可找律师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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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判刑,女儿可归公婆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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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个房子现在房东联系不上,我有义务必须代缴房屋租赁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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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身份证的人来我的厂工作会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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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买一套家属楼二手房,卖家只有购房合同,怎样购买保险?和卖家签订的全款买房合同
想要买一套家属楼二手房,卖家只有购房合同,怎样购买保险?和卖家签订的全款买房合同有法律效力么,可以保证自己的权益否divclass="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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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诉讼请求是补交几年社保,判决里说里面两月我和单位
申请劳动仲裁诉讼请求是补交几年社保,判决里说里面两月我和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起诉到法院,诉讼请求和仲裁一样,补交几年社保。法官要驳回,说补交社保不是法院的事,现在争议焦点是劳动关系不服,法官说我劳动仲裁时没有要求确立劳动关系,现在法院也不会开庭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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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邬医生咨询下合同问题
你好我是邬医生咨询下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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