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专利权的侵权行为

国家鼓励发明创造,建立创新型社会。这就需要加大力度对专利进行保护,这样能更好地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那么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

保护的对象是: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护的客体如下:

1、发明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同时,发明通常是自然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也不能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

2、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例如,一种齿轮的制造方法、工作间的除尘方法、数据处理方法、自然存在的雨花石等不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保护。

3、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二、专利权的侵权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实施专利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专利权人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专利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4、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二)根据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

直接侵权行为。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利用专利方法获得的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其表现形式包括:

(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假冒专利的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 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 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 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 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冒充专利的行为

冒充专利的行为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 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2)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3) 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4) 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5) 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例如,行为人知道有关产品系只能用于实施特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零部件、设备等,仍然将其提供给第三人以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第三人的实施不是为生产经营目的,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间接侵犯行为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 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此时受让人若利用了该项专利技术制造了专利产品,那么受让人和转让人构成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

② 其他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权的行为,行为人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所以保护专利权是极其重要的,保护对象不仅是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还保护专利产品。在实践中,侵权行为非常的多,专利权人应该及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权。如遇到问题,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商标相似侵权起诉方法是什么
    商标相似侵权起诉方法是什么?1、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所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各高级人民法...


·个人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一、个人专利申请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由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的专利局提出申请。2、初步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众所周知,在申请专利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申请费,而以后每一年还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专利年费。但是却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知道我国关于专...


·新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申请有哪些
    新商标法对商标注册申请有哪些规定?商标法自1982年通过以来,在商务领域起到重要的作用,可还是对于商标的抄袭盗用还是存在一定的争议,以至于官司不断,通过...


·商标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商标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现在专门有一种人,每天注册一些商标,等有企业需要时,就将其转让获取收益。而商标作为一个无形的知识产权,对于受让方来说十分重...


·著作权许可使用有哪些特征
    著作权许可使用有哪些特征(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


·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诉讼管辖法院在发生商标侵权事件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解决,而这其中多数人往往会选择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在此之前就需要知道该怎么确...


·驰名商标侵权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驰名商标侵权罚款标准是怎样的一、驰名商标侵权罚款标准是怎样的驰名商标侵权罚款的标准会处25万元的罚金,根据最新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侵犯注册商...


·假冒注册商标盈利800多万判几年
    假冒注册商标盈利800多万判几年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


·法律规定当中如何是商标侵权?
    如何认定商标侵权商标侵权需要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才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