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在现如今,房价贵,买房子困难几乎成为社会青壮年面临的一个最为
www.nj64.cn
在现如今,房价贵,买房子困难几乎成为社会青壮年面临的一个最为严峻的考验。一次性付款对许多人而言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在社会压力下很多人不得不选择贷款买房。在贷款买房时,会涉及到办理贷款买房的预告登记证,不少年轻人对此摸不着头脑,并不清楚它到底有什么用处,也不知道该如何办理。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买房子贷款的预告证到底有什么作用。
一、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证明的依据: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证明的作用:预告登记后,债权的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的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进行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知,房屋的预告登记证明是指当事人签订房屋的买卖协议时,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约定的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并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后并予以登记而颁发的证明。
二、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怎么办理?
1、备案:
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资料到房管局备案。(这一步都是由开发商必做的,具体没必要了解)
2、准备办理预告资料
由房开盖章,客户签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备案后的备案表一份,房屋登记申请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婚姻状况证明一份, 首期款和维修基 收据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房开公章。
3、送件取件
将准备好的办理预告资料带到房管局,交予经办人,3-4个工作日后,向之前交予的经办人取回资料,此时多了四份资料分别是《房屋预告登记审批表》《收费通知单》《询问笔录》《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4、签字盖章
客户本人在《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询问笔录》签名按手印,开发商加盖公章。
5、审批发证
将签好字,盖好章的《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交予经办人审批,3-4个工作日后,客户持身份证原件,到房管局的缮证窗口,缴纳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然后交予缮证窗口经办人,经办人打证,发证。你就可以领到自己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了。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预告登记证是以物权法为依据,保障购房人将来的实现物权,向有关部门申请并且依法审查之后购房者得到的证明。在办理此证后,不经过预告的登记权利人许可,对该不动产的任何相关处分,都不具有物权效力,所以特别是对于辛苦贷款买房的人而言,办理预告登记证是十分必要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如今房产的类型比较多,除了常见的商品房以外,还包括了回迁房、
如今房产的类型比较多,除了常见的商品房以外,还包括了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等等,而这些而房屋在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公民进行买卖,不过买卖交...
·
继承房产无遗嘱怎么办理?
继承房产无遗嘱怎么办理?一、继承房产无遗嘱怎么办理?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
·
如何正确的书写兄妹房屋赠与合同范本?
如何正确的书写兄妹房屋赠与合同范本?一、兄妹房屋赠与合同(范本)赠与人(甲方):身份证号码:受赠人(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系关系,就甲方赠与...
·
在现今社会,男方有没有房成为很多姑娘乃至父母为女儿择婿的标准
在现今社会,男方有没有房成为很多姑娘乃至父母为女儿择婿的标准。因此,很多年轻人在成家之时都会先购买房产。而在买房时如果有交纳定金,但最后又买房不成时,...
·
一、网签备案期房如何过户?
一、网签备案期房如何过户?想要过户就必须要带上:(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
·
离婚房子怎么会给孩子的
随着男女观念的日益更新,现在这个社会已经不以离婚为耻了,很多人离婚后依旧找得到伴侣,正因如此离婚发生的频率日益上升,很多已经生了小孩的父母都会选择离婚...
·
二手房买卖合同毁约责任应承担哪些?
二手房买卖合同毁约责任应承担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
·
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怎么办
随着房价的飞速增长,面对让人仰望的房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租房住,不过租房住有时候也会遭遇一些麻烦事,比如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这时候该怎么办?下面就...
·
规范的房屋赠与合同书是怎样的
规范的房屋赠与合同书是怎样的?房屋赠与合同书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日期有哪些相关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所有人将房屋租给别人,双方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一定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当承租人不租这个房屋的时候就涉及到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关于房...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