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国家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时候,赔偿主体可以是任何人,这其中也包括国家这个主体。当国家机关以及他的工作人员应为滥用职权而对我们造成了损害时,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国家做出对我们相应的赔偿。在日常中,我们遇到国家赔偿的情况并不太多,但是了解国家赔偿及其相关知识确实必不可少的。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国家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国家赔偿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的责任,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部分。国家赔偿责任,指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国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三个:(1)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的法人组织或公民不能作为国家赔偿责任的行为主体。(2)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执行职务中实施了侵权违法行为。执行职务之外的行为及执行职务中的合法行为均不能引起国家赔偿责任。(3)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的违法行为必须造成了损害结果。国家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两大类:一、行政赔偿责任,即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国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二、冤狱赔偿责任,即司法机关因错羁或错判刑事被告人造成损害时,国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综上,我们可以得出,国家赔偿责任包括三个基本构成要件,您可以从上面的资料中清楚了解,国家的赔偿责任主包含行政和冤狱两大方面,如果公民的情况符合以上国家赔偿的三要件的,可以要求国家承担自己的损失,我们相信国家定然会给你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答案。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两岁孩子抚养问题该怎么处理
    两岁孩子抚养问题该怎么处理在处理两岁孩子抚养问题时,其实是比较麻烦的,因为有些家庭中孩子的情况特殊,即使已经满了两周岁,但此时仍是需要母亲的照顾,在这...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常见问题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常见问题是什么??一、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常见问题是什么?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常见问题是房产的分割,还有就是哪些范围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我国...


·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
    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


·被别人告重婚罪有效吗?
    一、被别人告重婚罪有效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重婚罪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得由被害人亲自到法院起诉。另外,手里得掌握有力证...


·一、夫妻自愿签订离婚的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夫妻自愿签订离婚的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一般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后或者...


·夫妻共有股权分割后如何强制执行
    1、夫妻共有股权分割的实质是股权转让。夫妻在离婚时对共有股权的分割,除在双方协商持股一方继续持股、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等例外情况外,必然导致有限公司的...


·再婚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在现实生活之中,离婚、再婚的现象时有发生,就算是再婚的们也会出现感情破裂的情形,无一例外的,需要涉及财产的分配、债务的承担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你是否...


·该怎么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尤为重要。现实中,很多夫妻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大打出手,这种情况下就只能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法律规定,对抚养...


·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是怎么定义的?
    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是怎么定义的?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是根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国家机关为赔偿...


·一、 离婚财产分割找谁处理?
    一、离婚财产分割找谁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