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对于非法集资的利息不交犯罪吗?
www.nj64.cn
非法集资罪中罪犯的非法所得金额都非常巨大,即使罪犯停止犯罪,其产生的利息也是相当高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之后,非法所得的钱财就会被司法机关没收,但是有些犯罪嫌疑人却以利息不属于非法所得为由拒绝上交。那么,非法集资的利息不交犯罪吗?
一、非法集资的利息不交犯罪吗?
拒不退交非法集资利息,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收缴,如果没有妨碍司法机关工作执行收缴的话,到不至于会判刑。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第五项规定了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三)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四)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非法集资得来的资金产生的利息也算是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是必须上交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上交的,司法机关会采取强制措施一并收缴,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不交会加重对犯罪嫌疑人的刑罚。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认全责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认全责吗?可以认全责,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涉及民事赔偿的,按以下法律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
·
办不动产证需要交购房合同吗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必须提供购房合同的原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
·
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如果在道路上
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他人财产或者是认识的损害的,并且该当事人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如果存在下面的任...
·
开发商如果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一)开发商与购房
开发商如果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一)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
·
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双方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不能有强买强卖的情况出现,如若不然就有可能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强迫交易罪。由于在强迫交易过程中会伴...
·
发生交通事故后
发生交通事故后,非紧急情况下,一般不要自行垫付医药费。因为如果垫付了,则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和诊疗证明,以此向保险公司和当事人证明以垫付...
·
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过程中,交通警察一般会根据需要扣留事故车
在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过程中,交通警察一般会根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方便鉴定、检验,以确定该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情况。车辆被扣留无疑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
·
偷税漏税补交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补交标准是什么?对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税务机...
·
交通事故起诉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起诉要什么材料一、交通事故起诉要什么材料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
·
北京新车上牌流程是怎样的
北京新车上牌流程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有富余的钱来享受生活,购车则成为消费的项目之一,越来越多的人有车,而拥有车也是成为新一代...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