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
www.nj64.cn
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
现阶段因为父母双方结婚的时候过于仓促,对对方并不是很了解导致了很多婚姻的破碎,但是孩子却让父母双方难以割舍,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光考虑亲情还有考虑很多其他的因素,在争夺小孩儿的抚养权时也会有很多意外情况的放生。
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孩子会随着其中一个人糊口,母亲或者父亲在离婚的时候很想带着小孩糊口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没法独自带着小孩子糊口。
所以他们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想给他们一个完整的家庭,但他们不知道的应该怎么要归孩子的抚养权,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题目。
一,再婚后怎样抚养以前孩子(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糊口时,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哀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题目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泛起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糊口的一方因患严峻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糊口的一方不绝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糊口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糊口,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合法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无论是协议离婚仍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题目,应予准许。
(四)不答应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法实践中,经常会泛起没有与子女一起糊口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有合法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绝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答应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办署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藏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糊口的,其法定代办署理人应代办署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3,没有合法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归孩子。没有合法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归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归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确当事人。
二,再婚后怎样可以争取到以前孩子的抚养权(一)作为孩子母亲,如何积极主动争取子女抚养权假如您是孩子的母亲,应当证实的方向和收集的证据有以下方面: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糊口。 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固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尽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春秋与女方春秋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回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糊口,假如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糊口对其糊口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回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前提,如工作不乱程度,收进情况差距不大的条件下,假如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好比,有证据证实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回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癖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回女方。
6,假如男女双方均无显著过错,各方面前提都相称,假如女方的思惟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明确意见要随母亲糊口的。
(二)作为孩子父亲,如何积极主动争取子女抚养权假如您是孩子的父亲,应当证实的方向和收集的证占有以下方面: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归家,不绝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尽育手术,或丧失生养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养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养期的。
5,女方有不良癖好或其他品质题目,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女方收进较低,且工作不不乱,没有固定住所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明确表示随父亲糊口的。
所以看完本文后我相信各位父母有了对再婚后想抚养以前孩子吗这个问题的新的想法。毕竟离婚后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一切应该以孩子为主。跟亲情孩子相比,其他的一切也都不是问题。如果遇到不公的事情还是要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走上极端。
<<案发地
*
<<手机号
*
·
2023年子女赡养老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孝道是中华民族传承了几千年的美德,孝敬父母,尊老敬老是我国的优良传统,父母和子女的血缘亲情关系是永远也无法割裂的,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
·
彩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
彩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
·
离婚后男方不履行抚养费我可否拒绝他探视孩子不能因
离婚后男方不履行抚养费我可否拒绝他探视孩子不能因为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就阻止男方探望孩子。给付抚养费是男方应该履行的义务,而探视孩子是男方的权利。两者...
·
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归属于谁?
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归属于谁?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得的工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分居但夫妻关系仍然存续,收入...
·
办理离婚证的途径和费用
办理离婚证的途径和费用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这种的前提是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
·
在我国离婚后怎样减少抚养费
法院在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时候,这是属于比较性质特殊的案件,不可能说像其他的案件一样一板一眼的判决结果是怎样就必须依法按照判决结果执行。也就是说...
·
子女犯罪后父母应该怎么做
犯罪不是成年人的专利,未成年人也会因为种种原因犯罪,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需要在承担相应责任,那子女犯罪后父母应该怎么做?换个角度讲,就是父母如何应对子...
·
判决离婚的是否要办离婚证
判决离婚的是否要办离婚证一、判决离婚的是否要办离婚证法院判决书与民政局所办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当事人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无需再到民政...
·
诉讼离婚后注意什么问题
我们发现很多夫妻之所以会诉讼离婚,主要还是因为夫妻之间就离婚的相关问题产生了争议,此时不得不通过这样的方式了才能得到解决,从而让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在...
·
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
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