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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费用减缓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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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费用减缓理由是什么
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不是人人人都有的,专利权的享有是从申请开始的。很多人很关系专利费用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专利费用减缓理由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专利费用减缓理由是什么
根据我国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专利费用减缓的范围
1、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2、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
4、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5、复审费。
(二)、专利费用减缓的理由是经济困难。
(三)、不予减缓的专利费用
1、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费用减缓请求书的;
2、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未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签字或者盖章的;
3、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的;
4、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超过二万五千元人民币的;
5、费用减缓请求书中未注明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的;
6、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单位的;
7、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请求书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二、专利费用减缓的数额
《专利费用减缓办法》对于专利费用的减缓标准有具体的规定: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2、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三、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书
费用减缓请求书是专利申请人因经济困难在申请专利的同时或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向专利局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申请专利费用的文件: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可以一并请求减缓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专利批准后三年内的年费等五种费用-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能请求减缓除申消费外的尚未到期的费用,但该请求最迟应当在有关费用期限届满前二个月之前提出。专利费用减缓申请书的内容:费用减缓请求书除标题、签署外,一般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专利代理机构、减缓请求、请求减缓原因、附件说明等部分构成:
1、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它包括姓名、国籍、地址等内容。
2、专利代理机构。它包括名称,地址、代理人姓名、登记号等内容。
3、减缓请求。它要求直接说明减缓项目和减缓数目。按照规定,个人申请专利、应缴纳申请费、审查费和复审费,有困难的可以要求减缓。要求减缓申请维持费和年费的,应在相应费用期满前1个月,使用费用减缓请求书向专利局提出费用减缓请求。其他费用不得减缓。
4、请求减缓原因。要求文字简洁,理由精当。
5、附件说明。对于随送的附件,要逐一开列。
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专利费用减缓的相关知识,首先是专利费用的减缓理由是经济困难,同时专利费用减缓的范围是5种专利费,不予减缓的情形共有7种。其次,是专利费用减缓的标准,分为个人、企业以及共同申请的标准。最后是专利费用减缓申请书的相关内容。相信您对于专利费用的减缓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的话,请您来电咨询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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