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一、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据此,合同的生效方式属于双方的意思自治范围,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属有效。1.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其次,法定代表人是由法人的设立机关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确定的。例如,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而这些人选实际上是由持有表决权优势的股东决定的。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行为是法人单位实际控制人意志的体现,相应地,其行为后果也应由法人承担。3.再次,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与法人单位的盖章无实质区别。因为,单位印章本身没有“手”、“脚”,也没有“意识”。盖章必须通过人来完成,那么,哪个“人”有权盖章呢?显然非法定代表人莫属。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定代表人拿起笔签字,和拿起印章加盖是一样的。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公司案件审判指导》一书中曾指出:公司的意思表示并非只能通过公司印鉴形式表征出来,法定代表人也不是只有凭印鉴才能行使代表权,并不能认为欠缺了印鉴,公司就无法做出意思表示。由于法定代表人本身即代表公司,在没有特别约定时,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如签名),即可视为公司的意思表示。4.由于担保的函件得到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确认,故上诉人出具的《承诺书》有效成立。公司的行为能力及意思表示通过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的名义所为的行为,是公司法人的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对公司法人具有约束力。二、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的通常处理做法对于个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第一个争议会是究竟是谁借款,是个人借款还是公司借款。一般来说,公司借款肯定涉及账目制作,如果公司账目没有体现,那么你的借款是如何安排支付可能对于性质的确定会有影响。但如果最终确定为是个人借款,那么公司盖章恐怕就会被认定为是担保,而担保是否可以成立,可能又需要结合公司章程去确定,但公司对于盖章担保方面肯定需要去承担责任。所以,如果你这个案件需要处理,建议还是带上所有资料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它的有效性也是不同的合同有不同的规定,一旦我们遇到这样的事情,一定要冷静下来,按照步骤来查看是否符合以上几种情况 ,然后也要按照正规的程序去进行,千万不要意气用事,草草地结束了合同对双方都没有任何好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外资企业股东会决议书注销规定是什么?
    外资企业股东会决议书注销规定是什么?外资企业股东会决议书注销规定是依据《公司法》规定,经公司股东讨论通过,全体股东决定注销本公司,公司注销后的未尽事宜由...


·公司法一致行动人是什么?
    公司法一致行动人是什么?公司法一致行动人是什么?简单来说就是为着共同利益并做出一致行动的人,通常我们也可以把他们简单称做合作伙伴,但要细论起来,很多合作...


·企业股东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企业股东变更需要什么材料?一、企业股东变更需要什么材料(一)先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如法定代表人也同时变更的,还要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提交材料:...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是指什么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是指什么一、《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是指什么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


·怎么办理私募基金公司备案?
    怎么办理私募基金公司备案?1、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四的要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四的要点是什么?2017年9月份,最高法关于公司法的解释四正式出台并实施,其中以开展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为重点,对决议的效...


·小贷公司股权转让办法有哪些
    小贷公司股权转让办法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法律规定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法律规定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1、股东之间...


·公司章程修正案与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当一致吗?
    公司章程修正案与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当一致吗?一、公司章程修正案与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当一致吗?应当一致,公司章程修正案是指公司创建后,根据公司发展的需...


·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办?
    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办?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3、带上材...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