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离婚女方要孩子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www.nj64.cn
离婚这样的事情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即使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都会事先进行调解。不过夫妻双方真的感情已经破裂的话,解除夫妻关系是一方面,有孩子的话,最重要的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了。肯定绝大多数的母亲是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女方要孩子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一、离婚女方要孩子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二、女方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5、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三、男方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相关知识:男方争取小孩抚养权提供的证据
对应以上条件,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啊,如果男方真的不同意,自己又不愿意放弃的话,那么诉诸法院,聘请律师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就好了啊。不过,如果孩子已经比较大,孩子自己的意愿也是很重要的。其他的情况的话,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对孩子的抚养权做出裁决。
<<案发地
*
<<手机号
*
·
老公出轨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
老公出轨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
离婚不仅仅是法律生关系的解除
离婚不仅仅是法律生关系的解除,还有一些列事情的处理,那么,离婚财产分配和孩子归属问题该如何解决,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最为关键的的就是自己是否依据有关的...
·
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抚养权如何给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
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抚养权如何给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
·
女方如何申请离婚诉讼?
在家庭生活中,男方有出轨、找小三等行为时,是对女方一种巨大的精神伤害。由此导致感情破裂,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的话,女方还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
·
分住多久才算自动离婚?
分住多久才算自动离婚?无论分居多久都不算是自动离婚,因为法律当中关于自动离婚的规定是一片空白,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要想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通过分居的这种形...
·
离婚后复婚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复婚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
·
子女抚养义务到几岁抚养义务是18岁
子女抚养义务到几岁抚养义务是18岁。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生活保持义务。其法律属性和特点有三:(1)抚养义务的无条件性...
·
新婚姻法 婚后增值部分如何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
·
夫妻另一方无权追回家庭共同生活用房
夫妻另一方是否可追回房屋的问题上,最早并未根据房屋用途作出区分对待。有专家提出应规定例外情形,即夫妻另一方可以追回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房屋。其...
·
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
我国规定的离婚方式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而此时对于想要离婚的夫妻来讲,应该选择哪种方式呢?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而在哪些情况下又适合协...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