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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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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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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股东名册应当载明的事项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上市公司暂停股票上市的情形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程序
    (一)股东大会对发行新股做出决议;(二)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


·上市公司终止股票上市的情形
    (一)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二)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三)公司股本总额、股...


·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作出决议的事项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


·保壳类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保壳类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不佳,大多具有盈利能力差、债务负担重等特点,管理层经营压力较大。为避免退市,该类上市公司具有通过重大交易或事项的特别安排实现盈利...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种类
    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机构或者法人的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对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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