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劳动者报酬有几种,获取方式有哪些

劳动者为企业、单位辛勤工作,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讲,他们并不是很清楚劳动者报酬有几种,获取方式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报酬有几种

1、职工工资总额
职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计件工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加班加点工资,副食食品价格补贴(不包括财政支付给职工的肉价补贴),以及其他工资构成。但不包括从城乡个体户得到的收入。
2、职工保险和福利
职工保险和福利——是职工在工资、奖金以外从单位直接得到的用于个人的保险、福利费。包括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以及从税后利润中开支的其他保险、福利费。农民货币收入——指农民出售农副产品的净收入及从事工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等生产活动的净收入。这部分收入中已经消除了中间产品的价值,也不包括上交地方财政各项税收及集体企业的提留。
3、农民自产自用
农民自产自用——主要是农民生产出来的最终产品中供消费部分的产出。城镇个体劳动者收入——指经工商行政管理单位批准开业领到执照的个体工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等个体劳动者经营收入中扣除各项费用和税金后的净收入。
二、劳动者报酬的获取方式
1、劳动者报酬是指在核算期内,劳动者通过劳动直接从生产过程中得到的劳动收入,即以现金和实物形式表现的报酬。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报酬中包含着混合收人,即农民和个体经济中的劳动报酬和营业盈余。2、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应该得到的全部报酬。包括货币形式的工薪收入、非货币形式的实物报酬以及生产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社会福利缴款三部分。它有三种基本形式:一是货币,二是工资,三是收入。根据上文的介绍,对于劳动者报酬主要包括了三种,即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保险和福利以及农民自产自用。至于劳动者报酬获得的方式,我们也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


·劳务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劳务合同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合同,劳务合同约定的是以劳动提供的服务。很多人无法准确的区分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劳务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工伤多长时间评定
    工伤多长时间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


·工伤认定被推翻
    工伤认定被推翻工伤认定被推翻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确实不存在工伤的事由就会被推翻。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拖欠工程款 起诉状
    拖欠工程款起诉状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起诉单位:(全称):______市______县______建筑公司企业性质:集体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流动资金:169.5万元何...


·一、员工离职了社保怎么办?
    一、员工离职了社保怎么办?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和退保的,在原来的城市离职后:1、社保关系会被封存或转出,养老和医疗的个人账户余额和缴纳年限都...


·我们刚到一个单位上班的时候,在工作的前4天左右都是一个了解和
    我们刚到一个单位上班的时候,在工作的前4天左右都是一个了解和熟悉的过程,在之期间会发现工作达不到自己的要求而想到离职,对于刚刚进入职场的大学生来说对于离...


·工资扣个人所得税要减掉社保吗?
    工资扣个人所得税要减掉社保吗先减社保和各种需要从工资里扣除费用,再减个税5000元起征点,剩下的工资在按相应比例扣除个人所得税。个税=(工资-社保费-其他费用...


·公务员工伤认定眼病的认定流程是什么?
    无论是从事什么工作的社会工作者,无论从事的工作是什么性质,都会遇到工作中意外受伤的可能性,这时就要进行公务员工伤认定,了解公务员公伤认定的流程就显得十...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a)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5)面部重度...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