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企业经营者的经营利益损失不属于误工损失的范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赔偿数额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里有两个问题需明确:

(1)该收入须有合法证明。有些受害人的收入虽没有完税证明,但并不能说其彻底丧失合法性。另外,采纳“合法证明”标准,并不否认要求一些高收入而主张误工费者须提供“完税证明”。两者不相矛盾。因固定收入主要体现在有固定工作的人员之上,所以,受害人能够提供供职单位的证明就可以了。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也就是说,必须是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有些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并不会扣发或者全部扣发其(工资)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而言,实质上不存在或者不存在全部的误工损失。如同样对其进行“误工费”赔偿,势必使其获得法外利益,这与侵权法填补损害的功能不符。另外,企业经营者的经营利益损失不属于误工损失的范围。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西安交通事故自行处理步骤是怎样的?
    现如今,道路上奔跑的汽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便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我国将交通事故分为四类,其中,最轻的被分为轻微事故。而对于轻微事故,一般是没有造成...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定损金额谁说了算?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定损金额谁说了算?物价局算了算,交通事故后车辆定损可找物价局评估损失,因为物价局出具的评估单才具权威性。交警队只负责认定责任及调解,...


·交通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交通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交警会给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做和解工作,如果和解成功,双方就签订和解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功,则伤...


·一、南京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南京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


·我方全责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我方全责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


·一、交通事故10级伤残误工费计算到什么时候?
    一、交通事故10级伤残误工费计算到什么时候?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


·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中造成的后果分为了两种,即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而在财产损失当中,具体又包括了直接财产损失与间接财产损失。其中很多人不太清楚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


·交通事实伤残评定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实伤残评定依据是什么?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临时工工资怎么交个税?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临时工工资怎么交个税?按工资薪金计算临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定长期或短期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


·投标保证金怎么交?应该交多少
    投标保证金怎么交?应该交多少?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之前,需要上交一份内容标准规范的投标书,和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以此向招标人彰显自身的实力和财力。...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