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网购到假冒伪劣商品,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可以要求返还货款及惩罚性赔偿。消费者网购到假冒伪劣商品,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经营者返还货款,并赔偿商品或服务价款三倍的损失。如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赔偿。若网购的商品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惩罚性赔偿可按照十倍价款或者三倍损失确定。

注:“假一赔十”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假一赔十”实际上是商家为实现促销目的,单方面加重自身义务的一种承诺,是由商家主动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消费者一旦购买了商家商品,买卖合同成立,这时“假一赔十”的承诺成为双方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对商家产生法律约束力。所以,商家应当诚信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供符合质量约定的商品,否则应按照“假一赔十”进行赔偿。

此外,即便商家没有为自己设定卖假赔偿的义务,消费者购买到假货亦可请求惩罚性赔偿。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试用买卖合同的法律定义
    试用买卖合同的明显特征是买受人先试用,后支付价款,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出卖人提供的标的物必须经买受人试用认可后,合同才生效。因此,试用买卖合同具有以下...


·卖方违反合同忽然补救
        主要有三种情况:      1、不交货      交货是卖方的一项最基本的义务,对卖方违反买...


·商场发错货物,是否可以要求退回?
    商场对卖错的东西商家有权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


·买卖合同的法律定义
    买卖合同,依《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一、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


·买方逾期付款利息怎么计算 ?
    生意场上,通常都不能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卖方发出货物,买方也收到货物后,按理来说,买方应该及时支付款项。可是实践中,就是会出现买方逾期付款的现象,这个...


·购房合同中规划设计变更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建造商品房,商品房经批准取得商品房销售或者予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标准,确需变更规划...


·买卖合同中对履行期限的要求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


·2.买卖合同的一般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买卖合同的一般条款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当事人名称是指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当事人姓名是指自然人姓名;住所是指户籍所在地或者经...


·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包装、检验的要求
    买卖合同中应当对物品的包装、检验作出全面严格的约定,以免在物品交付时造成损毁、灭失。《合同法》对物品的包装、检验作了如下的规定:一、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


·商品买卖什么情况可以七天内退货?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