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欠钱不还利息怎么算受法律保护

欠钱不还利息怎么算受法律保护要分情况对待。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的,则不能收取利息,当然,到了还款期的可以主张利息,如果约定了利息的,则按约定利息计算,当然不能超过法律保护的利息范围。企业之间的借贷,有约定利息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利息的,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收取资金占用费。对民间借贷,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年利率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多次以借条形式借款不还可以起诉吗?
    多次以借条形式借款不还可以起诉吗?一、多次以借条形式借款不还可以起诉吗?多次以借条形式借款不还是可以起诉的;一般要走以下程序: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不得抵押哪些财产?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不得抵押哪些财产?一、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


·关于夫妻债务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关于夫妻债务的承担方式是什么?在通常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债务有夫妻双方共同举债的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故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


·十一高速超速罚款吗
    看具体情况定。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内,不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


·公司欠款无法偿还供应商货款怎么办
    公司欠款无法偿还供应商货款怎么办公司欠款无法偿还供应商货款怎么办和债权人协商,说明情况,争取债权人谅解、推延还款时间,以便你们处理库存、分期偿还债...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


·拖欠货款怎么起诉 流程是什么
    拖欠货款怎么起诉流程是什么一、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


·什么是隐瞒境外存款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如何认定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工作人员对外交往日益频繁。国家工作人员将财产存放于境外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对于这些境外存款,如果未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就可能触...


·办理质押贷款程序有哪些?
    办理质押贷款程序有哪些?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2、办理申请: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师...


·一个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对方欠你的钱到期不还,而且还不接电话,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