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刑法的假想防卫怎么处理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属于防卫过当的一种,应当按照《刑法》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不能认定过失伤害致死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防卫过当应当从轻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失火罪与放火罪在法律上有哪些区别
    失火罪与放火罪在法律上有哪些区别根据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放火罪。放火罪与失火罪同属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因此两...


·根据法律规定判处拘役后怎么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判处拘役后怎么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判处拘役后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


·律师查阅卷宗材料方法
    刑诉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材料”。这是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第一次接触到本案的卷宗材料,...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贪污罪有点相似,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损害国家的利益。但他们具体的行为手段不同,其中为亲友非法牟利主要是利用职权帮助亲友经...


·非法采矿罪判几年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


·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自首后会拘留吗
    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自首后会拘留吗?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的也有可能会被刑事拘留,自首和拘留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


·刑法中抢劫罪入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抢劫罪入罪标准是什么一、刑法中抢劫罪入罪标准是什么?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


·前科为过失犯罪需要加重处罚吗?
    前科为过失犯罪需要加重处罚吗?需要加重处罚,刑法上所讲的前科,是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有前科的人...


·职务侵占罪多少钱入刑
    职位侵占六万元以上入刑。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六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


·故意毁坏财物罪拘留证怎么办理?
    故意毁坏财物罪拘留证怎么办理?接到故意毁坏财物犯罪报案,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