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产地标记可以转让吗?

产地标记可以转让吗?
产地标记是用来表明某种产品产地的标志。产地标记权则是用来保护产地标记而存在的,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产地标记的转让涉及到产地标记的使用权问题。所以要想知道产地标记可以转让吗的答案,就必须先弄清楚产地标记的使用权问题。同时在说到产地标记时很多人还会想到商标,那么这二者又有什么区别呢?下面我们就这些问题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产地标记可以转让吗?
产地标记包括地理标志和原产国标记,其使用权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商品的生产者,属于有关地域内从事有关商品生产的所有生产者,是公共财产,不得转让。
二、产地标记的分类
1、原产国标记
原产国标记是指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标识“ 标签” 标示“ 文字” 图案以及与产地有关的几种证书等。
2、地理标志
地理标识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特定地方的地理名称,又将该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且该产品的质量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 自然条件。
三、产地标记权
1、取得产地标记权的条件:
(1)原产地名称是确实存在的地理名称;
(2)原产地名称的使用人是该产地利用相同的自然条件、采用相同传统工艺的生产经营者;
(3)原产地名称所附着的商品为驰名的地方特产。
满足以上条件的享有产地标记权。
2、产地标记的使用权
地理标志和原产国标记的使用权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商品的生产者,属于有关地域内从事有关商品生产的所有生产者,是公共财产,不得转让。
四、产地标记与商标的区别
1、产地标记是用来表示该商品来源于某国、某地区或某地的一种产品标志,以区别其他地区生产的同类产品,它标示商品的质量是直接的;商标虽然也具有标示商品质量的作用,但其使用是间接的。
2、两者在永久性上有区别。产地标记不受时间约束,是永久的。而商标的注册有效期满后,如果企业不主动提出续展申请,该注册商标将被注销。产地标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3、两者适用的规则和标准不同。商标适用《商标法》,而产地标记适用原产地规则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4、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时,原产地标记在货物的通关入境、市场准入、国际名牌的名优效应、打破发达国家的设限、壁垒及调节国际贸易商务谈判方面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5、地理标志的使用权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商品的生产者,属于有关地域内从事有关商品生产的所有生产者,是公共财产,不得转让。而商标则可以转让。
五、产地标记的作用
首 先证明产品:一是正宗产品;二是具有广告效应;三是促进产品销售;四是保证产品不受侵犯。其次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即选择权;知情权;追溯权,消费者的权益 受到侵害有法可依。第三是规范市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需要。随着打假的深入,知识产权保护的深度,与过去意义上的有所不同,应还名、优、特产品在市场上 的本来面目,因而给企业带来了无形资产回报。
以上就是我们就产地标记可以转让吗等相关问题做出的解答。相信通过我们以上的介绍,您一定知道了产地标记是不可以转让的。产地标记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也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带到国内甚至国际的名片,它代表的不仅仅是企业更是一个国家的形象,所以我们都应该保护我们的产地标记权,让世界了解中国造。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征收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什么不同?
    征收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有什么不同?我们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掀起了征地额热潮。在我国,土地是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的集体土地的,土地的性质不同...


·父亲和儿子的土地为什么确权到一起和分户有关系吗?
    父亲和儿子的土地为什么确权到一起和分户有关系吗?因为儿子的土地能否分开确权拿到确权证,还得要看父亲和儿子是否已经分户。下面我们针对不同的情况来作出分...


·异地重婚取证需要有哪些证件?
    异地重婚取证需要有哪些证件?我们可以寻找对方登记结婚的结婚证,共同租房的合同,他们以夫妻名义参加社会活动的证言,文字记录等等,如果遇到困难,我们还可以...


·土地经营权能不能继承?
    农村土地经营权能不能继承?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家庭,不属于某个家庭成员。当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归于消...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一)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


·最新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


·外地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离婚的情形很多,情况也是五花八门,有的在外地进行离婚的,但是外地离婚怎么起诉离婚,对于这类比较少见的情形,您可能不是很了解。但是无论是在哪里起诉离婚,...


·重庆2023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重庆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


·住宅土地使用证年检需要吗?
    土地使用权证是拥有者对于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及所有权证明文件。对于住宅土地使用权证有限期一般为70年,那么住宅土地使用证年检需要吗?对于相关法律里并没有规定...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什么?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什么?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是我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一个通知,但是这一通知的具体内容我们却不是很了解。今天我们带您...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