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工程款要不下来怎么办

协商,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提起诉讼。对于现实中的工程款纠纷,一般以友好协商为主。施工方与发包人就工程款问题作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解决工程款纠纷,但具体实践当中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确实不多,毕竟发包方若能依约定办事也不会发生工程款纠纷,施工方工程款要不下的情况。对于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准备好相应的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发放工程款。如胜诉后对方不执行的,可以请求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拿到双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拿到双倍工资?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


·一、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工业是我国三大产业之一,工业的发展无疑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伴随着工业的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就比如噪声问题。那么,作...


·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


·一、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吗?
    一、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会对这一约定予以保...


·小腿骨折工伤大概能赔多少钱?
    很多工人会在工作的过程中会因为自己的原因或者公司的原因受到伤害,但是大多数人缺乏法律知识,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能够赔到钱,如果能够赔钱又能够赔多少。所以今...


·工伤纠纷调解程序是什么?
    工伤纠纷调解程序是什么?一、工伤纠纷解决办法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


·在我国关于签劳动合同开除员工可以吗?
    在我国关于签劳动合同开除员工可以吗签劳动合同开除员工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


·单位职工被无罪释放后可以恢复劳动关系吗?
    单位职工被无罪释放后可以恢复劳动关系吗?1、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的复函,企业职工被错...


·一、不服劳动仲裁结果怎么办?
    一、不服劳动仲裁结果怎么办?劳动者对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