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销售带有他人商标的物品构成侵权吗

是的,如果他人的商标已经注册了,那么别人再使用就是侵权行为了,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个人能否申请商标注册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申请商标注册的都是
    个人能否申请商标注册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申请商标注册的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有的人就产生了质疑,是不是法律上面规定,个人不能申请商标注册呢?关于这...


·软件著作权版权登记官费是多少?
    软件著作权版权登记官费是多少?一、软件著作权版权登记官费是多少?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30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


·商标侵权没收之后如何处理?
    商标侵权没收之后如何处理?商标侵权没收之后的处理是依法销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调换、私分或者擅自处理没收物品。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商标法侵权案件处罚是什么
    商标法侵权案件处罚是什么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一: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


·恶意抢注商标转让会怎样处罚
    恶意抢注商标转让会怎样处罚恶意抢注商标转让的法律处罚,首先经过商标管理局的审查后,然后商标持有人通过诉讼的方式胜诉后,那么商标持有人是可以要求恶意抢注...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哪些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受到利益的诱惑,很多人不惜假冒他人的商标来销售自己的产品,这样的行为就会对他人构成商标侵权,而假冒商标的...


·法律规定专利权属于什么法?
    法律规定专利权属于什么法?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


·侵犯著作权的法条中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法条中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民事责任。(1)对权利人停止侵害。法律针对其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对侵权人的首要行为就是停止侵...


·国外驰名商标被抢注国内企业是否需要担责
    国外驰名商标被抢注国内企业是否需要担责?不需要,商标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国(港澳台除外),因此在“国内”注册商标,只需要考虑国内现有商标情况下的可注册性即...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商标是一个公司的重要标志,公司在成立时都需要申请属于自己的商标,保证自身的独特性。而商标有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之分,许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