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总部签人事合同分公司发工资可以吗

总部签人事合同分公司发工资的前提是分公司有一定的财产管理权,可以用管理的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不能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没有财产管理权,原则上应该由总公司承担责任,发放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接劳动纠纷。《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2023中秋遇上国庆该如何发工资
    2020中秋遇上国庆加班应该是4天班,中秋遇到国庆(无论重合与否),总数不变,应当是4天法定节假日,所以加班应该算四天。中秋国庆同一天,国庆中秋加班费还是3倍...


·企业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
    孩子是上天赐予人类最珍贵的礼物,保护儿童也是刻在我们骨子里的本能,而“童工”则是困苦生活和利益驱使下的产物,虽然国家法律明令禁止雇佣童工,但是在金钱的...


·单位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况有哪些
    单位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况有哪些一、单位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况有哪些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有哪些?
    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有哪些?一、自愿原则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遵循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


·工伤鉴定书下来了多久之后可以进行处理?
    工伤鉴定书下来了多久之后可以进行处理?工伤鉴定书下来之后可以立即去找用人单位进行相关的赔偿事项的协商。工伤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处理用人单位(一)发生事故后...


·工伤认定多久可以鉴定?
    职工在遇到工伤事故后,首先应根据病情尽快入院治疗,在身体恢复健康或病情得到稳定后,就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待劳动行政部门出具了工伤认定通知书确定了工伤性质...


·单位运动会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单位运动会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单位运动会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2)工伤事故发生...


·个人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
    任何企业单位都会把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员工伤亡,之后相关部门会追究相关责任,并且会赔偿大量的资金,有时候在工伤认定申请之...


·众所周知,在试用期内,要是单位发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话,那
    众所周知,在试用期内,要是单位发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话,那么可以将其辞退。那么,反过来,试用期内职工能否辞职呢?而职工在试用期辞职的是否需要支付违约...


·劳动合同签订5年试用期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签订5年试用期多长时间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在约定试用期的时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个试用期可约定,也可不约定。若需要约定的话...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