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购房合同不签可以退款吗

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购房一定要签合同。在我们国家,房地产卖买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如果合同中对于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有约定,那么购房者是不能随意推迟签订购房合同的,如果逾期签订,那么开发商可能要求索赔违约金,而在房源紧俏的情况下,还会直接将房源出售给他人;购房者此时损失将比较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房屋保修合同签订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保修合同签订的内容有哪些?①注明保修基金业主有权留取相当于装修工程总款5%左右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保修期之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业主才将保...


·新婚姻法一方婚后首付的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结婚买房时,常常会出现婚后一方首付、夫妻双方共同按揭的情况。许多人对此种情况下的房产问题不是很清楚。那么,新婚姻法一方婚后首付的房产是否为夫妻共...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一)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


·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了一方的名字就是他的吗
    通常夫妻在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都是属于共同财产,于是要是日后夫妻离婚,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可以对这样的房子进行分割。但实践中,可能结婚后买的房子是一...


·夫妻离婚房子归谁,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后,关于房子的归属一直是离婚案件中需要解决的焦点问题。关于夫妻离婚房子归谁的问题,法律根据购房时间、夫妻双方购房出资和房产证登记用户等不同...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吗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吗?有什么注意事项?一、严格区分“附条件、期限的赠与合同”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


·什么情况下可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


·公司怎么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主创业,建立属于自己的公司,而创建公司首要的问题就是租赁房屋作为公司办公地点。许多人表示不知道公司怎么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


·一、天津户口房屋买卖政策是什么?
    一、天津户口房屋买卖政策是什么?1、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


·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
    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一、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房屋买卖过程中,不具备购房条件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以他人名义参加单位集资建房、购...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