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对于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界限这两罪关系密切,并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竞合。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犯罪对象不尽相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即劣质食品;后者的犯罪对象是伪劣产品,其既包括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劣质食品,也包括其他伪劣产品。这里需指出,现实生活中这两种犯罪所指向的对象在形式上可能相同,从而决定了两罪在本质上的界限。二是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前者在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后者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并予以销售的行为。三是构成标准不同。前者属于“危险犯”,只要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即构成犯罪;后者属于“结果犯”,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应达到5万元以上的,才构成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分子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显然是属于严重的侵犯了公民人身权益的行为,相关事项的处理,还需要基于实际造成的恶劣情节而定,特别是对于受害人因食用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而死亡的,是需要从严判决的。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


·无赃物抢劫罪如何来进行处罚?
    无赃物抢劫罪如何来进行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


·一般过失犯罪存在未遂吗
    过失犯罪存在未遂吗通说认为,过失犯都是结果犯,发生结果才成立犯罪,故过失犯没有未遂成立的余地。另有观点认为,过失犯也有实行行为与结果,故过失犯也能成立...


·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不是犯罪,怎么判刑?
    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不是犯罪,怎么判刑?随着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不断攀升。很多人都很关心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何判刑的问题,将在下...


·《刑法》分则中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刑法》分则中走私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1)走私毒品...


·非法拘禁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非法拘禁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一、非法拘禁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非法拘禁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罪”范围。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


·盗窃枪支罪判刑标准细分是怎么样的?
    一、盗窃枪支罪判刑标准细分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依照本条之规定,犯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质罪的,处3年以上10年...


·盗窃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盗窃罪的量刑
    刑罚中有从轻处罚,也就有从重处罚,不过从轻处罚的案件在实践中多余从重处罚的案件。当然,对犯罪嫌疑人是否会从重处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


·刑事案件书面辩护词是什么
    刑事案件书面辩护词是什么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2、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至于所生产、...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