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摩托车无证驾驶被扣了怎么办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扣车的,当事人要及时的去缴纳罚款,执行拘留,取回车辆。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200到2000元罚款,并拘留15天以内;暂扣机动车,应当由机动车车主、管理员、驾驶人在30天内,带齐暂扣机动车的所有合法手续到车辆管理所申请领取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轻伤二级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轻伤二级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


·民间借贷借条用写交付方式么?
    借条用写交付方式么?在借条中应当约定交付方式,另外,一个内容完善的借条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
    新三板怎么买卖交易方式有哪些?显而易见,在当今这个开放的经济化社会,个人投资方式也迅速得到发展和扩大,从目前的市场规律来看,新三板已经成为当下较为普...


·报废车被醉驾追尾一般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
    报废车被醉驾追尾一般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造成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


·交强险中的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是多少?
    我们现在能够发现,很多的家庭都已经有了私家车,使用私家车代步已经成为时下很多的人的选择,这种选择是为了更加便捷的出行,可以保障民众出行的顺畅性,同时也...


·交通事故责任免除的情况有几种
    交通事故责任免除的情况有几种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


·长春车祸误工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长春车祸误工补助标准是怎样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


·交通事故不够十级伤残怎么处理的内容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会造成车辆的损坏,甚至造成人员的伤亡,如果造成了人员伤害那么负责人的一方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哪些项目以及赔偿多少金额,...


·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应该怎么办
    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应该怎么办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


·江苏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是比较重要的,水上交通也不例外。很多重大交通事故都是因为当事人不了解如何处理相关情况而将轻微的事故变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为了尽最大可能...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