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www.nj64.cn
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使用市房地局制定的2000年版合同示范本,受让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3、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的工程量达到市房地资源局拟定的标准;
6、已经与本市从事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的专业机构签订了预售款监管协议;
7、已经确定了商品房的竣工交付日期,并落实了市政、公用和公共建筑设施的配套建设计划;
8、已经制定了房屋使用公约,并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二、签订的合同示范文本是否是市房地资源局制定的2000年版合同示范文本,且应具备以下内容:
1、转让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地产座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3、土地所有权性质;
4、土地使用权获得的方式和使用期限;
5、房地产的规划和使用性质;
6、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状况;
7、房地产转让的价格(含㎡的单价及总面积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8、房地产交付的日期;
9、违约责任;
10、争议解决的方式;
11、转让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12、附件1、2、3、4、5。
转让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除了可以把房产商的要约(即广告)和口头承诺的内容等记入合同中外,还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但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可以约定条件,当条件满足后合同生效。
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具备上述的两个条件,在出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或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后,受让人可与转让人逐条协商约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按照以下顺序分别确定:①约定标准→②质量说明标准→③协议补充标准→⑤推定标准→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⑥通常标准、合同目的标准。...
·
商品房买卖欺诈怎么样处罚?
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转让的形式
买卖的标的物转让的形式,应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标的物的转让。具体的方式有如下几种:一、合同生...
·
在消费购物中,哪些属于霸王条款?
例如:1.特价商品,概不退换;2.定制商品先付清购货款,再发货;3.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4.购物后保安查验小票并盖章;5.“一经拆封,概不退货”;...
·
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
·
买卖合同的包装方式如何确定?
买卖合同的包装方式按照以下顺序分别确定:①约定包装方式→②协议补充包装方式→③推定包装方式→④通用包装方式→⑤足以保护包装方式。(1)约定包装方式:买卖...
·
KTV禁止自带酒水是否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
·
任意拍卖的原则
任意拍卖是依照民法的规定,把物品在公开场合下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卖,卖给最高出价人的一种买卖活动,任意拍卖的目的是换价,即把物品换成货币,不一定与债务有...
·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作为商品,可以在市场上出售,但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买受人目前还不能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依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
·
商品买卖什么情况可以七天内退货?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