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破产清算后剩余债务怎么办
www.nj64.cn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此时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应该依法赔偿。而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案发地
*
<<手机号
*
·
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
·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有哪些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有哪些清算组成员的义务,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
·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民诉法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民诉法规定有哪些一、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民诉法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
·
破产财产管辖移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破产财产管辖移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债务人怎么办?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债务人怎么办?在实际案例中,有的债务企业因为设备落后,管理观念陈旧,以致常年资不抵债,这时候债权企业为了追回债款,就会申请债务人...
·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全民吗?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全民吗?一、《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全民吗?依据《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35条规定,企业法人和企业法人之外的组织只要是破产清算,均可以...
·
破产重整的提起条件有哪些
破产重整的提起条件有哪些?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形式变化迅速,因此要求破产重整的人群也是逐渐增加。那么具体破产重整的条件有哪些呢?在这里的我们为您...
·
破产清算银行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银行债权的顺序是什么?一、银行破产清算的程序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清算清偿次序为清算费用、职工工资、优先债权、一般债权。破...
·
破产债务包括哪些 如何清偿破产债务
破产债务包括哪些如何清偿破产债务一、破产债务包括哪些(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
·
投资入股清算如何处理对外投资?
投资入股清算如何处理对外投资?一、投资入股清算如何处理对外投资?(一)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首先,应了解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文件、破...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