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破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www.nj64.cn
破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一、破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破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条件是根据《刑法》第116条;第119条第l款的规定;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上述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应当立案追究。
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破坏了正在使用中的交道工具;并且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就会威胁到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实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破坏交通工具罪与放火罪、爆炸罪的界限内容有哪些?
使用放火、爆炸的手段破坏交通工具的安全与放火罪、爆炸罪犯罪手段相同,而且都危害公共安全。其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放火罪、爆炸罪侵害的对象则是上述交通工具以外的其他公私财物和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了保证交通运输安全,本法将正在使用的交通工具作为特殊保护对象加以规定,因此行为人无论采用何种手段破坏交通工具,只要足以使之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因而危害交通运输安全,均以破坏交通工具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爆炸的手段破坏未交付使用的交通工具,则应以放火罪或爆炸罪定罪。
综合上面所说的,破坏交通工具就是属于对正在使用的交通工具进行毁坏,此行为是很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而且此罪是属于行为犯,只要存在这种行为必定就会被立案审查,作为犯罪者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所以,在处罚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
<<案发地
*
<<手机号
*
·
交通肇事罪存疑不起诉能否适用强制措施?
一、交通肇事罪存疑不起诉能否适用强制措施?交通肇事罪存疑不起诉不能适用强制措施,原因在于:一是这样做没有法律法规乃至司法解释依据。作为执法机关尤其...
·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应该怎样举证
交通事故中的纠纷多数都是围绕最后的赔偿问题展开的,而此时当事人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相关的赔偿纠纷。那么此时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当事...
·
交通事故鉴定没有伤残等级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鉴定没有伤残等级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达不到伤残等级,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
·
商业车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商业车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有车一族。随之而来的就是车的护理与保养问题。在使用车的过程中难免会对...
·
处罚的诈骗罚金什么时候交
处罚的诈骗罚金什么时候交诈骗罪三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决前源或者判决后缴纳罚金。涉嫌诈骗犯罪,属于数额较大,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
贷款买车流程是什么,条件是什么?
贷款买车流程是什么,条件是什么?一、贷款买车的条件是什么?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3、具有稳定的职...
·
一、厂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是交警吗?
一、厂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是交警吗?厂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是交警,厂区内交通事故归警察管。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
·
股票交易费用的组成有哪些
股票交易费用的组成有哪些股票交易手续费主要由3方面构成:佣金(买卖股票都要收)印花税(卖出股票才收)过户费(沪市股票才收)。而其中印花税,目前的政策是卖出股...
·
2手房交易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考虑到现在购买二手房的人越来越多了,但是在实际购房的过程中,其实还是有不少人并不了解具体的交易流程,这就产生了一定的担忧,怕自己因为不了解而造成利益受...
·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在调查完现场后,会出具交通事故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在调查完现场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将会成为民事赔偿的依据。如果在事故责任书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但是,交通事故...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