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交通责任认定书会过期吗?

交通责任认定书会过期吗?

一、交通责任认定书会过期吗?

交通责任认定书不会过期,不过如果因为赔偿产生民事纠纷的,要在3年内起诉。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 任。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 较为粗略的划分。

具体内容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一般会在交警介入处理事故后的十日之内就出具,此认定书是确定各方责任的依据,虽然说,司法机关是一定需要在限定期限内处理完交通事故的,但是责任认定书,并不会由于交通事故的完结就自动失效了。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第二年车险怎么买最划算?
    第二年车险怎么买最划算?现在经济的发展速度之快,交通更加便利,每家每户都会购置一辆甚至是多辆汽车,导致道路拥挤,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也在大大增加,那么...


·一、合肥出租车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合肥出租车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一、交通事故对方住院该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对方住院该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对方住院的赔偿是根据双方的主次责任来确定的,具体如下: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


·广州道路交通伤残等级评定应该什么时候做
    广州道路交通伤残等级评定应该什么时候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


·一、交通事故中第三人赔偿问题规定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中第三人赔偿问题规定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中第三人赔偿问题规定是由第三人按照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第三人如果不存在着过错,那么不需要进行赔偿。具...


·发生交通事故对当事人来说是非常烦恼的一件事,但是在发生之后要
    发生交通事故对当事人来说是非常烦恼的一件事,但是在发生之后要及时的处理,如果交通事故人伤不处理的情况下就要诉诸法院,进行司法程序,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机动车在道路上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的,此时造成损害的情况就需要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赔偿。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是依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规定,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道...


·受害者怎么报交通肇事逃逸
    受害者怎么报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者逃逸,拨打报警电话,并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拨打急救电话,让医疗救助人员赶到现场稳定自己的伤情。自己不能实施这些行为...


·车祸后要赔偿哪些财产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车辆、物品及其有关设施损坏,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交通...


·自行车有正向和逆向行驶吗?
    自行车有正向和逆向行驶吗?逆向行驶会不会罚款?我们都知道在我国最基本的交通法就是行人靠右,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应该严格的遵守交通法则,那么自行...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