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辞退员工资条里都包含哪些内容?

辞退员工资条里都包含哪些内容?

一、辞退员工资条里都包含哪些内容?

辞退员工资条里都包含的内容主要是职员当月应获得的工资,具体的内容如下:

(一)收入

虽然具体项目各有不同,但工资条整体结构大同小异,第一部分为月收入,包括各种工资、奖金、补贴等。

按照由前往后的顺序,第一项一般为基础工资,有的企业也称之为底薪、月薪或保底工资,它是指员工进入企业后,在特定的岗位上担当角色,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的正常履行职责的劳动报酬,标准由企业自行设定。它是构成员工经济福利的一个比较稳定的部分,如员工在不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下,休年假、婚产假、病假时,这一金额是不受影响的。

接下来的几项收入则为非基础工资,这也是月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工龄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等;还包括各种奖金和补助,如全勤奖、交通食宿通讯补助、节日补助、置装补助、子女教学补助等。

(二)扣款

在北京地区,一般来说,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为“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于后两者个人不必缴纳,因此,反映到工资条上,个人扣款就只有前三项。

1、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为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8%,全额计入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如果上一年度您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每年您每月养老保险扣款为 400元。由于地区社保缴纳基数每年都会根据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因此个人缴纳的金额也会在当月或次月随之变化。

2、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为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 3元,其缴纳基数上限和下 限的设定同养老保险相同。同样以月收入5000元为例,每月个人应扣医疗保险费103元。

3、失业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为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0.2%(农村职工暂不缴纳),企业则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参保人员到时才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

4、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费标准:个人与单位一样,各承担公积金总额的50%。月缴存额上限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一般为12%。

二、我国法律对于工资条的规定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凭证。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每月工资的明细,是员工清楚了解自己收入的一种较好形式。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明细证明,也能监督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是一种凭证。

此外,《劳动法》也规定,员工对于企业制订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员工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

工资条还能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至于其他项目在非特殊情况下不能扣除。同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以一定的工资起点为标准,工资条也能显示单位是否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工资,这些都在工资条中体现,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应该是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

正常情形下,单位在下发工资之后,会将工资条以短信的形式告知职员,通过查看工资条,职员可以了解到自己当月的月薪、是否被扣款、被扣款的理由等。常见的扣款理由包括缴纳个人所得税、被单位责令支付罚款等。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
    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一、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


·余杭区劳动仲裁在哪解决 程序是怎样的
    余杭区劳动仲裁在哪解决程序是怎样的一、余杭区劳动仲裁在哪解决1、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仲裁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东湖中路239,交通方便,欢迎上级领...


·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


·受伤多久工伤鉴定,鉴定要多久出结果?
    高危工种容易造成工伤,受了工伤,身体是最重要的,除了第一时间要去医院治疗之外,还要去做工伤鉴定。若你想要得到工伤赔付,做工伤鉴定是必须项。工伤鉴定的结...


·一、哪些人员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哪些人员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


·正式员工被辞退后工资拿多少?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


·大家在工作中在和用人单位正式成为劳动关系之前都会有一个试用期
    您在工作中在和用人单位正式成为劳动关系之前都会有一个试用期的过程,试用期的过程能够更好的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了解双方之间是否达成共识。而在试用期内,劳动...


·上班半年没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上班半年没签劳动合同合法吗?不合法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工伤意外险多少岁能买
    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都可以投保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中,因意外导致的伤害或职业病使得劳动能力永久丧失或死亡,劳动者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资...


·一般来说发生工伤之后大家最需要知道的就是如何运用
    一般来说发生工伤之后您最需要知道的就是如何运用法律的途径帮助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工伤认定的流程方面需要您的了解,发生事故的伤亡之后,需要在规...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