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企业并购贷款还款的方式和来源有哪些?

企业并购贷款还款的方式和来源有哪些?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并购贷款主要是指银行向企业及其关联方发放的,以受让已有股权或认购新增股权等方式掌握目标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专门贷款。“其实,这就等于是银行来提供过桥资金”。
据了解,由于银监会一贯的审慎原则,该办法对风险防范进行了充分的规定,如并购双方必须有一定的行业关联,并购贷款金额不应超过并购股权对价比例等。
一、并购贷款的还款方式
并购贷款金额应综合考虑并购方融资需求、负债水平、 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并购交易风险状况、并购后的整合 情况预测,以及其他银行对该并购交易的融资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我行与他行针对该项并购的贷款之和不得超过并购交易所需资金的 50%。
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 5 年。 对于一年期或以内的短期并购贷款,可采用一次还本、 分期付息的还款方式;对于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并购贷款,原则上应 采用按季分期还款,按季付息的还款方式。
二、并购贷款的还款来源是什么
1、来源于标的公司
2、来源是标的公司 + 并购方
3、来源于股东(实际还款人)
4、来源于经营现金流、分红或再融资
不管是何种来源,均需做贷款期内的现金流测算分析,并注意两点:1、计算并购贷款多大程度上增加了借款人债务负担。2、审慎考虑并购后的现金流增长。
如果并购方(实际还款人)的综合现金流非常强大,可以承受此次并购失败的风险,则可以减少对其他风险因素的关注。把实际还款人的还款责任以及他的现金流控制好就成为关键。
通过上文简单的介绍,我们得知并购贷款还款方式还是比较灵活,可以根据期限长短来选择不同的还款方式。贷款的还款来源也有多种渠道,但是不管是那种来源,都需要做贷款期内的现金测算分析来控制风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担保中的保证人是连带债务人吗
    保证人是连带债务人吗?这个问题你都清楚了么。以上就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连带确保人不是连带债款人,作为确保人,必定要对自己所担保责任的规模弄清楚...


·公证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证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一、公证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民间借贷合同公证非法定必需程序,取决于双方的约定。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债的转移和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债的转移和消灭的原因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在社会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关系,债权关系建立之后,会约束两方责任主体,但是并非只要债权建立之后,就意味...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税务如何处理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税务如何处理一、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税务如何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发生转让,与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似乎没有多大联系,从法理上看,也属于两...


·结婚后夫妻之间借钱要还吗
    夫妻之间借钱要还吗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


·诉讼时效届满的债权是否还可以主张?
    诉讼时效届满的债权是否还可以主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还款协议,如协议中债务人没有做出放弃贷款时效利益的明确意思表示,则不属于对超...


·开发商跑路的,贷款怎么办?
    现在大部分开发商都是以期房的形式进行商品房预售,购房者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后,往往还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拿到房子。因为这里有个时间差,就导致购房者有遇到房子...


·关于办理软暴力讨债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讨债人用软暴力是违法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依法惩处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即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


·被强迫在借条上签字有效吗
    被强迫在借条上签字有效吗在被逼迫情况写下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看对方是否能举证证明确实欠条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写的。对于呈交给法院的...


·网贷贷款人有什么风险吗
    网贷贷款人有什么风险吗一、网贷贷款人有什么风险1、手续费率高,偿还压力大。P2P平台均会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不同信用等级收取不同的费用。有些公司会...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