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一、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一)、合同的一般条款

1、序文

包括合同的名称、编号、签约时间和地点、双方当事人以及“鉴于条款”。

2、关键名词术语的定义

为避免日后产生分歧或争议,对关键性的名词、术语规定符合合同标的的定义。

3、转让技术的内容和范围

4、技术的价格和支付(第五章详述)

5、保证——对供方的要求

一是要对技术做出保证

二是要对供方转让技术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加以保证

6、技术培训

在供方出售有关技术的同时,还应承担为受方培训技术人员的责任。

7、税费:从技术转让费中预先扣除,再将余额支付给技术供方。——预提

8、考核验收

9、附件及其他:附件地位与合同正文相等

10、尾部(生效、期限、终止及双方签字)

(二)、合同的特殊条款

1、专利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

(1)专利条款

专利内容、专利号、申请国别、申请的时间和有效期

(2)专利的保持有效条款

许可方应按期向专利主管部门缴纳年费,以保持专利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有效性。

(3)侵权的处理

通知的义务

起诉或应诉的义务

关于诉讼期间提成费的支付

2、商标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

(1)商标的内容和特征

(2)商标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引进方使用商标的形式

直接使用;联合使用;联结使用;注册许可使用

(4)商标许可的备案或注册

(5)关于产品的质量监督权

3、有技术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

(1)保密的内容——哪些技术需要保密

(2)保密的范围——对谁保密

(3)保密的期限——受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截止日期

(4)泄密的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方式、违约赔偿的范围以及违约金的数额

4、关于技术许可合同中的限制性条款

限制性条款也称限制性商业条款,是指在国际许可合同中,由技术许可方对技术引进方施加的、法律所禁止的,造成不合理限制的合同条款或做法。

综上所述,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我们已经了解了,签订这样的合同对于合同双方来说都比较重要和谨慎,对于合同条款的检查也是需要专业人士的意见的,毕竟专业的人士才能看出合同条款中是否存在着不利于自己的条款,这个时候就能给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意见,使您免受不必要的损失。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债权人承担的债务举证责任有哪些
    债权人承担的债务举证责任有哪些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


·朋友借钱老不还怎么办
    朋友借钱老不还的解决方法包括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可以先进行协商,要求还钱;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如果对方拒绝还款的,债权...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是什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两个人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两个人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一、两个人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两个人离婚后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按照个人的来进行处理,因为双方当事人都已经离婚了,所以他日后所得...


·欠别人钱多久还不上法院立案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欠别人钱多久还不上法院立案的时间限制是多久?欠别人钱多久还不上法院立案的时间限制是: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是什么?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1、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


·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有何影响
    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有何影响在公司发展壮大的历程中,一定会遇到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融资”。融资作为公司发展壮大的资金基础,目前主要有发行债券和股票两...


·我国对挪用公款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中规定的挪用公款的犯罪,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而此时也要符合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构成犯罪。那究竟我国对挪用公款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案件超过诉讼时效后收到的款中断吗
    一,案件超过诉讼时效后收到的款中断吗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之后,义务人偿还借款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是认定诉讼时效已经中断,还是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新确认?这...


·关于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
    在我们国家,尤其是触犯了一些法律之后相关处罚是比较严格的,对于贷款诈骗罪的处罚也会比较严格,那么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能...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