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债权债务纠纷是什么纠纷 一、债权债务纠纷是什么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是什么纠纷

一、债权债务纠纷是什么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结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事实上,债务债权纠纷也属于很常见的民事纠纷了,不过,很多债务债权纠纷的实际情况都比较复杂,很有可能还涉及到保证人或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起诉之前,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咨询律师的意见。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公司债券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转让的方式有哪些?一、公司债券的转让的价格确定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其特点之一就是流通性,所以《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这里所讲的...


·拖欠货款直接起诉承包商有用吗
    拖欠货款直接起诉承包商有用吗?一、拖欠贷款直接起诉是否有用从严格意义来说,诉讼是比较有效的能够解决纠纷的途径。现实中,如果当事人掌握了一定的证据,那...


·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有哪些
    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有哪些一、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在我国诈骗罪与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部分公民由于在生活当中遭遇到过诈骗,因此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涉及到金钱上的交易都非常的草木皆兵。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诈骗的犯罪活动形式是比较广泛的,...


·夫妻离婚后债务司法解释实施内容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债务司法解释实施内容有哪些?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挪用公款营利判刑多长时间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之际职务之便,而挪用国有财产归个人使用,并且此时进行了营利活动的,那么就会被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犯罪,既然构成了犯罪,肯定就要对其作出...


·债权人撤销权对象
    债权人撤销权对象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有许多分类方式,分类方式不同,其对象也会有所变化。对于大众而言,他们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债权人的撤销权,下面就让详细介绍...


·夫妻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还要一起还吗
    夫妻借钱另一方不知情还要一起还吗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


·网上欠款多少可以起诉
    只要符合了原告适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受诉法院的主管和管辖的起诉条件,无论欠款多少都可以到法院起诉。欠款是民事纠纷,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履行债务的期限该怎么确定
    履行债务的期限该怎么确定一、履行债务的期限该怎么确定履行期限,是债务人应当履行债务的期间,其起始应为合同生效之时或者之后。履行期限的确定,应依当事人...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