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聚众斗殴罪在现有司法实践中的审判一直较为灵活,在法条文字表述上过于简单,并且最高法也并未对此做进一步的解释,所以很多人对于聚众斗殴的定义和构成都不是十分了解,在这里,我们将从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为您介绍这一犯罪行为。
一、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及其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能否予以支持问题的答复》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参加者,无论是否首要分子,均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产生伤害他人以及自己被他人的行为伤害的后果,其仍然参加聚众斗殴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参加聚众斗殴,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性质发生变化,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中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既是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受害人,又是聚众斗殴犯罪的行为人。对于参加聚众斗殴受重伤或者死亡的人或其家属提出的民事赔偿请求,依法应予支持,并适用混合过错责任原则。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六条 【聚众斗殴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三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聚众斗殴罪的概念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打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三、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打斗。“聚众”,人数一般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打斗。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情形包括:多次聚众斗殴;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持械聚众斗殴。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
综上可知,聚众斗殴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在量刑上依据不同的情形而定,情节严重可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时适用混合过错责任原则。以上就是为您提供的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在哪些情况下会对犯罪分子判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


·故意伤害罪可以私了吗2023
    故意伤害罪可以私了解决吗故意伤害轻伤及以下的情况可以私了,故意伤害达到重伤结果的,就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达成协议,但就刑事部分不能进行私了,司法机关仍要追...


·缓刑期满属刑事处罚吗?
    缓刑期满属刑事处罚吗?1、缓刑期满并不属于刑事处罚,因为缓刑属于刑事处罚,但是缓刑期满只是一种状态。被法院判决缓刑的,会有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经过...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武装不对制式服装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规定,行为...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情形有哪些
    行为人在被侦查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如果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经过认定构成自首的,那么在判刑时也是会酌情进行处理的。但具体来说究竟怎样的情形才属于...


·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
    要是行为人在醉酒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话,这样的行为就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当然除此之外危险驾驶罪还包括了一些其他的情形。既然此时构成了犯罪,那就要追究...


·杭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量刑
    现在这个时代属于电子商业网络时代,在这个网络快速发展的社会,公民的信息随时有可能被泄露,如何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有些人侵犯公民...


·嫖娼应该拘留多少时间?
    嫖娼应该拘留多少时间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


·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解释中包含什么案件?
    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解释中包含什么案件?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对,是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规定了各类案件属于犯罪的标准和处罚程度。法律规定了自诉案...


·非法集资罪会判死刑吗?
    我国刑事处罚中规定的最严重的处罚就是死刑了,但判处死刑首先需要《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此罪有死刑的处罚才行,法官是没有自由裁量权的。那对于非法集资罪会判死...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