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掩饰犯罪所得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www.nj64.cn
掩饰犯罪所得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有隐匿、保管的主观故意。转移,是指将犯罪分子搬动、运输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如在一个房间内的转移赃物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的客观行为。收购,主要是针对两高有关司法解释中所说的“低价购进、高价卖出”的行为,司法实践中主要是针对以收购废品为名大量收购赃物的行为,是指有偿购入,然后再高价出卖的情况。要注意区别“收购”与“收买”的区别,收买是指买赃自用,其主观上是一种贪图便宜的心理,而不是故意妨害正常的司法秩序收购赃物,对于购买特定的少量赃物自用的,不宜认定为犯罪,但对购买他人犯罪所得的机动车等财物的,应认定为收购赃物罪。代为销售,是指受犯罪分子委托,帮助其销售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对于本罪的兜底条款“以其他方法”,则应当根据其主观故意及行为是否足以影响司法秩序来进行判断,其核心标准在于掩饰和隐瞒两种效果。掩饰,是通过改变物体的外部形状的方式达到与原赃物相区别,而避免被司法追缴的目的;隐瞒则是通过隐匿、谎称等方式,在不改变外部形状的情况下,使犯罪所得及收益及于一种不为人知的地点,避免被司法机关追缴。只要采取这两类方法,达到了妨害司法活动的程度,则是本罪的客观行为。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由于立法者将本罪客体认定为侵犯了司法机关追索赃物的正常秩序,归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妨害司法罪”之下,因此,没有规定明确的犯罪金额,“两高”也无相关司法解释,导致对该罪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分歧。因为没有数额限制,司法实践中都是以前罪构成犯罪,后罪就认定犯罪。而且,无具体数额规定,造成定罪量刑随意性增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作为一种犯罪,应当由情节来确定其罪过的大小,而数额是确定情节轻重的重要标准。实践中往往比照前罪的数额定罪量刑,但是比照的程度又不相同,造成如果两个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判处的结果却可能不一样,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违法犯罪行为是触犯我国相关管理制度的,并且涉及经济方面的犯罪的时候会存在着违法犯罪收入,这些收入肯定是需要按照规定上缴国家,或者是存在被害人的,归还给被害人,不管怎样,对于犯罪所得是不能随意隐瞒的,否则属于犯罪行为。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处罚是什么?
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会受到刑事处罚。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
·
刑事公诉案件的审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具体可以分为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其中《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要求不同。那到底其中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多久呢?虽然大部...
·
中学生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处罚
在我国,有一部分的未成年人其实也是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但此时毕竟尚未成年,因此实际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往往也是会从轻进行处罚。而有的人问到中学生故意...
·
鉴定精神病人是否负刑事责任需要多长时间
鉴定精神病人是否负刑事责任需要多长时间?一般情况下15天到1个月出结果。如果病情严重,则时间可能会比较长,但是也不会超过2个月。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完全的精神...
·
刑诉法93条释义的内容是什么?
新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诉讼案件的很多活动都做了详细的法律规范,其中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对刑事诉讼案件的批捕审讯问答环节进行了规定,但是要对刑诉法93条做详细...
·
关于醉驾后拘役在哪执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关于醉驾后拘役在哪执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
·
聚众斗殴罪中的持械怎么认定?
聚众斗殴的情节严重,可以构成犯罪。参与的人员会被处以一定的刑罚。我国法律规定了聚众斗殴罪如果有较为严重的情节,在量刑时应予以加重,其中就包括了持械斗殴...
·
金融凭证诈骗罪法院会判多久?
金融凭证诈骗罪法院会判多久?金融凭证诈骗罪法院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
·
律师在刑事辩护的权利是怎样的
律师在刑事辩护的权利是怎样的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
·
洗钱罪和非法经营罪两者的区别有哪些
提到非法经营罪,您应该都不会感到太陌生吧。在我国,对于一些特殊的商品,需要经过国家的的特许批准之后,那么才能实际的经营出售,例如烟草、食盐等等。在没有...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