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师团队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 电 话:025-84110110
  •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变造公司债券罪既遂如何处罚?

变造公司债券罪既遂如何处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处罚。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人犯罪构成是什么?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仿照有价证券的图案、形式、颜色、面值、格式等外面形态特征,通过复印、绘制、印刷等方法制作假证券的行为,使非有价证券摇身而变成“有价证券”,是从无到有的假。所谓变造,是指对真实有效的有价证券使用涂改、挖补、拼凑、剪接、覆盖等各种方式进行加工,使其主要内容如发行的面额、发行期限或张数等加以改变的行为。其是在真的基础上变真的少为多,使真的有价证券变成非原来的有价证券。所谓国家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前者即国库券,是指国家为解决急需的预算支出而由财政部发行的一种国家债券。它按面值公开发行,上面注明了偿还债务的期限与到期的利息。一段时间后可以依法予以转让、买卖。所谓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是指国家发行的国库券以外的载明一定财产价值的其他有价证券,如国家建设债券、保值公债、财政债券等。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国家证券的数额较大。如果仅有伪造、变造国家证券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就不能以本罪论处。(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一般来说,犯本罪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下刑期,但如果情节严重,所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数额十分巨大的,最高会被处以无期徒刑。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公司的债券在进行发行的时候,必须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范的要求来进行发行。如果是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违法发行变造伪造债券的,需要进行一定的处罚,也就是按照三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处罚。





南京<{{lmname}}>律师
<<案发地*
<<手机号*

·欠钱5000多不还怎么办?
    欠钱5000多不还怎么办?1、对于债务人有能力归还、但就是赖账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


·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吗
    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吗?一、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吗债权人享有抵押权,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反担保人作为为债...


·债权凭证和物权凭证怎样区分?
    债权凭证和物权凭证怎样区分?一、债权凭证和物权凭证怎样区分物权反映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其体现的经济利益,是通过对作为物权标的物的物质资料的支配(使用、...


·连带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连带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连带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连带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有些朋友为了给朋友担保而成为了连带债务人,如果你成为了连带债务人,那么你是有义务需要向所有债权...


·销售假药罚款标准是多少?
    销售假药罚款标准是多少?一、销售假药罚款标准是多少?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销售假药构成犯罪,法院并处罚金的,罚金的数额依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
    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追讨债务,对很多债权人来说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因为债务人一直找借口不偿还债务,债权人又不能采取违法解决,而且债权人知道的法律途...


·欠钱不还超两年怎么办?
    欠钱不还超两年怎么办?欠钱不还超两年应当立即提出诉讼,并要求判决处理,诉讼时效变成三年,欠款超过三年没有追索过的话,就变成自然债务。债权人丧失胜诉权,但...


·对于公民借高利贷犯法吗?
    对于公民借高利贷犯法吗?不犯法的;不管是放高利贷的人还是借高利贷的人,都不犯法的,如果用暴力手段追要高利贷那就违法了。但是如果对方起诉到法院,根据我国...


·恶意拖欠货款债务人不见怎么办?
    恶意拖欠货款债务人不见怎么办?一、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怎么办对于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通过下列方式:1、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


·政府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怎样的
    政府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怎样的一、政府债权债务的定义:政府债务(亦称公债)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