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个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www.nj64.cn
个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一、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对于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避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对于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的清偿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应由继承人和债权人互相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估价处理或请鉴定人评定数额。
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二、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的区别
1、对应人不同
优先债权人是指法院和管理人是优先债权人,企业职工是优先债权人,代表国家的财政部门是优先债权人,共益债务债权人是优先债权人,其他的债权人是普通债权人。
2、所能行使的权利不同
优先债权人有优先接受清偿的权力也有拒绝的权力,但普通债权人没有优先接受清偿的权力只有被动接受。
3、法律上的表述不同
优先债权人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表明语句概括债权人,普通债权人则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表述语句存在分歧。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朋友借钱欠钱不还怎么办?
朋友借钱欠钱不还怎么办?一、朋友借钱欠钱不还怎么办?朋友借钱欠钱不还可以通过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在找不到人情况下公告送达,缺席审理。首先要提出申请...
·
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价如何确定?
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价如何确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大的特点是其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转移成公司股权的权利,也即拥有股权性、可转移性,虽然公司债券的风险性比较小,但...
·
合同无效后违约责任条款还有效吗
合同无效后违约责任条款还有效吗?合同的签订是基于合同双方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中的条款都体现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违约责任条款是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
兄弟欠钱2万不还怎么办?
兄弟欠钱2万不还怎么办?如果对方恶意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
·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模板是怎样的一、债务清偿原则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
·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拖欠货款算诈骗吗拖欠货款只是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类型,不会构成诈骗的。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
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
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生活中经常发生债务纠纷,对于这样的纠纷当事人要是能够协商解决的话是最好的,但要是无法协商的话,最好就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
·
连带责任与连带债务一方清偿的区别?
连带责任与连带债务一方清偿的区别?您对于债务的处理都会有很多不懂的地方,对于有多方的债务人的情况,我们需要了解连带清偿的解释,连带债务清偿与连带债务...
·
别人欠我可以报警吗
欠钱属于民事纠纷,报警警方是不会受理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解决。没有欠条,但是有相关的转账凭证等可证时借款真实存在,法院也会受理的。被告找不到人...
·
新司法债权债务司法解释是什么?
新司法债权债务司法解释是什么?债权债务司法解释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