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18-99110
首页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安置
离婚房产
建筑工程
工程欠款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物业管理
|
业主维权
|
房屋拆迁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房产继承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房产开发
|
工程索赔
|
合同法
|
法律顾问
律师团队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电 话:025-84110110
手 机:13951899110
服务范围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
·担任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
·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
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
·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联系电话:84110110
专项服务
首页
>>正文
构成盗掘古人类化石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www.nj64.cn
(一)、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处罚条款根据刑法第328条第2款之规定,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2)盗掘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集团的首要分子;(3)多次盗掘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4)盗掘并盗窃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或者造成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严重破坏的。减轻处罚事由
犯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而情节较轻的,是本罪的减轻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较轻,是指盗掘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损毁较小,或者具有其他较轻情节的等。加重处罚事由 犯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而具有刑法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二)、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构成1、罪体行为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行为是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这里的盗掘,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秘密挖掘。客体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客体是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这里的古人类化石,是指距今一万年以前的石化了的古人类遗骸或者遗迹,包括直立人,早期、晚期智人的遗骸等。古脊椎动物化石,是指距今一万年以前石化了的古脊椎动物的遗骸或者遗迹。2、罪责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而有意进行盗掘的主观心理状态。现在相关内容的影视化,娱乐化导致公共都开始关注这方面的内容。尊重历史,保护历史,是我们作为后人的责任,因此蓄意破坏化石,售卖化石需要收到刑法的约束。同时化石也是我们确认早起历史的重要依据,有很高的学术研究价值,从条款中可以看出,对古迹的保护是至关重要的。
<<案发地
*
<<手机号
*
·
非法捕捞罪罚金标准有规定吗?
非法捕捞罪罚金标准有规定吗?非法捕捞罪罚金标准有规定吗?从法律规定可知,刑法中并未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罚金数额。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
·
强奸罪的预备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们国家刑法当中规定的罪名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就包括强奸罪,强奸罪的所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女性的性自主选择权,这种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在法律当中明确规定,...
·
过失犯罪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过失犯罪要不要负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
·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犯罪构成是必须是严重的危害到人们的身体的健康和扰乱到社会管理的秩序,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严重危害人类...
·
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除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工作人员以...
·
怎么对包庇罪认定 包庇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怎么对包庇罪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
·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国家...
·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赔偿申请审查的时间是多久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赔偿申请审查的时间是多久一、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赔偿申请审查的时间是多久?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赔偿申请审查的时间是两个月。《国...
·
在我国无罪人辩护是什么意思
一、在我国无罪人辩护是什么意思律师可以做的事或者说权利有很多,且是法律赋予刑事辩护律师的基本权利,享有权利的同时应当在辩护的过程中实现权利。1、...
·
刑事拘留会不会无罪释放
刑事拘留会不会无罪释放一、刑事拘留会不会无罪释放?刑事拘留后也有可能会无罪释放,刑事拘留仅仅是侦查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行为人实施了犯罪。因此,...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4110110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网
版权所有 2009-2014